俾斯麦可不是独生子,他有一个比他大5岁的哥哥,后来还有一个妹妹。女孩儿么,父母倒没怎么管,可这小哥俩儿就免不了成天听他们爹妈的唠叨了。
1822年,8岁的小俾斯麦终于暂时不用听爹妈的唠叨了--他被家里送到柏林,在威廉街139号的普拉曼小学上学。
小俾斯麦的第一年小学生活还比较开心,可从第二年开始,他的美好生活就结束了。因为他的同学们基本上都来自于城市资产阶级家庭,当他们知道小俾斯麦是乡下土财主的孩子之后,就开始排挤他。
论家境,俾斯麦和他们差不多,但是论文化修养,论见世面,这些城里孩子可比小土财主俾斯麦强多了。幸好当时没有家长会,不然的话,让俾斯麦那个只知道怎么打野鸭抓兔子的爹,坐在一群张口闭口都是什么投资啦、实业啦、办铁路啦什么的商人中间,小俾斯麦非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
1827年,俾斯麦小学毕业,升到专门接纳上层社会子弟的腓特烈。威廉文科中学继续念书。中学期间,俾斯麦继续受排挤。就这样,在形成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人生关键阶段,俾斯麦同学的幼小心灵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以至于整个青年时期,俾斯麦就是一个玩世不恭的普鲁士愤青,而他后来那种绝不低头、任何时候都要当老大的性格,也就此慢慢养成了。
学生时代受排挤,没人跟俾斯麦玩,倒成就了俾斯麦的外语能力。别人出去逛街办酒会的时候,他只好躲在宿舍里啃书本。5年的中学下来,俾斯麦学会了英语、法语、俄语、波兰语和荷兰语,还懂了拉丁文和古希腊文。俾斯麦后来当了那么多年的外交官,语言的底子就是中学这几年打下的。
1832年,17岁不到的俾斯麦进入了大名鼎鼎的哥廷根大学念书。跟现在的中国差不多,那时候的普鲁士,上了大学也差不多没人管了,俾斯麦的愤青劲头就一下子爆发了出来。
俾斯麦成天穿着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有学生嘲笑他,他就提出来决斗。据该校学籍记录记载,俾斯麦入校不到3个月,就跟同学之间进行了一场决斗。在随后的2个学期之内,总共进行了27场决斗,最厉害的时候,一米八几的俾斯麦同时跟6个人决斗;最惨的时候,俾斯麦被对手一剑从鼻梁子划到了右耳根子,后来送医院缝了14针。
哥廷根大学期间的俾斯麦除了决斗之外,还成天花天酒地,酗酒成性,养了条大狼狗,还屡次违反校规。每当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他又故意饿饭,这样假期回家之后,骨瘦如柴的俾斯麦就骗他老爹说自己生活费不够,让他老爹继续给他涨生活费。
1834年,他在哥廷根的同学(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美国人莫特利转到了柏林大学,俾斯麦也就跟着转校了。柏林大学可是当年的洪堡博士亲手创建的,论名气一点不比哥廷根大学差,可俾斯麦继续不学无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