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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无·作祟之物(13)

首无:作祟之物 作者:(日)三津田信三


(唉,这倒是无关紧要……)

三个派出所在警察机构内部完全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只要二见能认识到这一点就好。然而他却很在意自己是巡查长、高屋敷和佐伯只是巡警的现状。他还请村里的木匠特别打造了一根警棍-要比普通警棍粗得多,将它挂在腰间。这也是为了彰显他和他俩有所不同吧?孩童般任性的心态真是毕露无遗。私制警棍肯定违反了警察的服务规章,但高屋敷和佐伯完全没有汇报上级机关、扩大事态的打算。

(二见所辖的区域由秘守一族中位居第二的二守家掌管,这一事实想必也令他颇为不满吧。)

换言之,二见一直认为自己身为巡查长,理应管辖一守家治下的北守地区。像高屋敷这种一年前才赴任的小巡警怎么配……话说他现在还只能算外人。

(而且,二见还有一个梦想,不,称之为毫无意义的野心更恰当吧。那就是身为巡查长,统领村里的三个派出所。)

高屋敷元巡警事先通知了各派出所,请求他们在晚上七点、即十三夜参礼开始前夕赶往各自的管辖区域,对媛首山出入口的鸟居地带实施充分的警戒。

当然他担心的不是淡首大人作祟。有人会伺机加害一守家的长寿郎-这一更具现实意义的威胁,才让他真切地感到恐惧。三三夜参礼表面上是祈望秘守家子嗣健康成长的仪式,其实却是守护继承者平安就任一族之长的工具。也就是说,这种貌似祭神的仪式无非是老式家族继承权争夺战的一环罢了。

(对一守家来说,这是祝愿长寿郎顺利成长的仪式。但若站在二守家和三守家的立场上看,没准他们正盼望着仪式最好能出点岔子……)

二见笑他多心多虑,但他如此担心绝非空穴来风。事实上,明治初期发生过一桩“意外”,身为一守家继承人的男孩,在执行十三夜参礼时落入井中颈骨折断而死。当时的村民相信那是淡首大人作祟,而如今高屋敷则推断是二守家或三守家的某人犯下的命案。不过,后来死者同父异母的弟弟继承了家业,因此一守家的地位依旧稳如泰山。作祟也好,杀人也罢,结果表明全都毫无意义。

(然而,罪犯也有可能是某位和同父异母弟弟相关的一守家内部人士……果真如此,那可就意味深长了。)

明知查出真相也不会算入自己的功劳簿,但热衷调查陈年旧案的高屋敷不知不觉就开始为那些想法沉迷起来。罪犯就在一守家中-侦探小说似的构想,让他体味到了难以形容的乐趣。

(啊,不行!现在不是纠缠陈年旧案的时候。)自行车的速度不知何时减慢了,高屋敷急忙猛踩两下脚踏板,重振精神向东守冲去。

东守位于媛首村的中心地带,是村内最发达的地区。话虽如此,村里唯一可称商业街的这条马路,也不过是村公所、消防局、派出所、邮局、日用杂货店、旅馆、餐厅的简单汇集罢了,换一种视角来看,大概会感叹这里真冷清。

出人意料的是,二见不在。

他夫人说,七点过后他就往媛首山东鸟居口的方向去了。从派出所出发的时间虽然是晚了些,但姑且算是理会了高屋敷的请求。

(看来,是我误会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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