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民国推行币制改革

共和十年:社会篇 作者:郑曦原


二、民国推行币制改革

(1914年5月3日)

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安德森向华盛顿报告,民国新的流通货币即将问世。建立新币体系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逐步实行。民国政府面临的艰巨任务是逼迫市面上正在流通或仍在铸造的银两退出流通领域,安德森认为,这比重新发行银币更难。

民国政府已公布“国币条例”①,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币制,以新币替代旧币及各省发行的纸币。根据“国币条例”,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货币铸造权。“国币条例”的最终目标是要在中国建立金本位制,但据安德森报告,民国财政当局认为目前阶段实行金本位制的条件尚不具备。

安德森称,根据金融专家的预计,以每人平均2银元计算,新币总量为7亿银元。针对政府回收旧币的困难,安德森说,总统令宣布旧银币和铜币退市,由政府以支付税金和交纳政府收费方式收购,回收旧币起初不难,难在实际收回过程中,由于目前流通的银币由各省自行铸造发行,白银重量和成色不尽一致,许多地方货币短斤少两,这些自由流通的旧币将最早回收熔化,政府对由此导致的损失应优先考虑周全。

总领事称,统一币制遭到民国各地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新币制尚未获得中国公众及在通商口岸颇有影响的外国商人的支持,尽管类似计划也在其他国家提出过。直接或间接从金融交易中谋利的那些人对此感到震惊。当地银行、金融家、交易商和政府官员对筹集公用资金感到担忧(他们通常以一种货币标准筹资,但以另一种货币标准支付),所有既得利益集团都企图抵制任何币制革新的举措。更有甚者,如果将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的话,他们在天性上宁愿把银两作为以物易物的一个物件,而不是确定为固定价值标准来完成交易。

据说新币制将率先在各大通商口岸推行,然后推广到内陆港口,此举将有益于进出口贸易。然而,通商口岸的贸易多由当地人组成的行会控制,华洋贸易通常通过间接的内部贸易方式来实现,而这种内幕交易在控制着金融、货币和海关的权势人物之间完成。长期以来,进出口贸易通过在不同货币间套汇牟利。因此,新币制的实行无疑将革除积弊,但同时也面临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抵制,并需要改变中国多年形成的贸易习惯。

新币制实行十进制,基本单位为元。银币分为1元、50分、20分、10分。再往下是5分镍币、1分镍币。此外还有5种铜钱,分为2分铜钱、1分铜钱、5文、2文、1文。每文钱相当于千分之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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