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为什么大家“熟视无睹”?(7)

质与量的战争 作者:杨钢


这个故事其实又引起了我的深思--把质量“一分为二”后,变成了“对立”而不再“统一”,从而引发出管理上的迷思,工作中的混乱,以及价值上的缺失。这也就从另一个方面呼唤和要求我们每一个质量人去做一番“拨乱反正”的工作,或是去做“统一”、“回归”的功夫,以便把赋予质量人员身上的“不当责任”回归或还原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

岂能本末倒置?

在许多组织里,我们不可否认质量是立法的,具有某种建立法规、制定标准的职能。于是大家认为,是否严格按照这套标准、这套法规去做,是判定是否有质量的标志。所以,才有前边的把质量当作“警察”,当作制订法律的“法官”来对待的原因了。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一不小心都变成了“两张皮”。正是这种半梦半醒的“两张皮”现象,长期以来使得大家失去了是非感,失去了廉耻心,更没有荣辱感了。它带来的是一种精神上、道德上的腐败,甚至一种沦丧。也许吧,也许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里,资本的力量使得人们对基本的价值判断、基本的是非观,基本的道德感产生了一种迷惑或者缺失。然而,质量本身的一种含义,不就是也要用一种基本的价值判断或是非抉择才能让它产生吗,才能让人们自动自发地为此去追求吗?所以,我们不得不来思考一下,造成我们目前没有质量的原因,或者说用前面我们谈到的“囚徒实验”来说,造成“天使”不能生存的环境的原因在哪儿呢?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不妨来思考一下曾经受到许多人推崇的著名的《商鞅变法》的故事,看看从中能够得到什么启发。

我们都知道,当年,商鞅为了推行新法,为了取得大家的信任,专门在秦国国都南门放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以十万钱重金奖赏,让人们把它扛到北门。因为当时秦国的民风是比较古朴的,大家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呢?于是,商鞅下令把奖金提高到五十万钱。重赏之下,终于有一个人站了出来,把木头从南门抬到了北门,商鞅也当场兑现了承诺。

这件事一下子就传开了,也为商鞅确立了他的“信誉”。不过,这种“立信”也为秦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那就是它会助长一种风气,传达一种价值取向--任何事情不管怎么样的不可思议,只要你去服从,你就会获得重赏。这实际上带来了一种大问题,它会使得一种淳厚的民风和颇具仁义古风的国度,在无形中会蜕变成“与戎狄同俗”并具有“虎狼之心”的国度,滋生出一种适合魔鬼生存的土壤,一种鼓励魔鬼生长的“贵诈力而贱仁义”的环境。这一切,据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都是出现在商鞅变法之后。

我们继续来看,商鞅为了变法成功,为了法令的实施开始使用了超严格的严刑峻法。他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们谨小慎微,不要触犯任何的禁令。甚至于他还有过这样的理论--“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也就是说,在一个人还没有实施犯罪的时候,只要他具有这种主观的可能性,主观的意图就要对他行刑,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所谓的大的罪恶。同时,一定要奖励那些敢于告发他人、勇于检举揭发别人、哪怕是对各种的可能性做捕风捉影式的推断的人们。另外,他还设计了一些非常具有“激励”效果的“上首功”制度和“什伍连坐”制度(“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这么一来,表面来讲,大家是更加的遵纪守法,更加的勇猛好战了,但实际上,带来的就是诬告之风、怀疑之风以及残忍冷酷之气,鼓励的是那些无耻小人之辈和胆大妄为之徒。于是,商鞅变法之后,好的一面是秦国国富兵勇,将成霸业;但坏的一面则是“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这些令司马迁都写不下去了,不得不跳出来点评一下,吐一口憋闷已久的悲愤之气!

我们再来看看商鞅设计的奖惩制度:为了使大家严格遵守法律,为了避免别人对他说三道四,不仅实施了严酷的法律,而且对太子和太子的师傅们也实行了砍脚、刻字、挖鼻等酷刑。他这种刻薄少恩的品行,使得大家都处在一种恐惧之中。而另一方面,他又使人们的贪婪之心膨胀,我们前面说了,对于任何人只要按照法令去做,甚至于敢于去告发别人,他都会施与重赏的。还有一条,当年秦国的军队为什么会如此的所向披靡又如此的凶残暴戾,原因就在于商鞅设计的一个机制--任何兵士只要能够杀敌立功,而且斩获的敌人首级越多,所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而且还可以根据爵位获得耕地和力役;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级别之后,还可以赐予庄园以及一定数量的仆役,甚至可以“赐邑”和“赐税”;任何军官也都可以按照所率军队斩获的敌人首级的数量升官加爵。甚至导致了秦国的军队打了胜战,兵士们连虏获的老弱病残和妇女的头也砍了前去领功。这种机制,就是“上首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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