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古史的年代和系统(4)

白话本国史 作者:吕思勉


《史记》确实的纪年,起于共和元年:从此以前的年代,都不可靠。咱们现在,姑且用《汉书·律历志》所推,夏四百三十二年,殷六百二十九年,周八百六十七年计算。因为别种书所载数目,也差不多;这部书,究竟是以历法推古代年代最古的。

共和元年,在民国纪元前二千七百五十二年;在此以前,周朝还有一百二十二年,再加上殷朝的六百二十九年,夏朝的四百三十二年,共是一千一百八十三年,就在民国纪元前三千九百三十五年;尧舜两朝,用《史记》的尧九十八年,舜三十九年,加上居丧三年计算,共是一百四十年;其余帝喾、颛顼、黄帝三代,用尧舜年代的平均数——七十年去算他,就加上二百一十年,从燧人到伏羲,姑且用荣伊说黄帝的例子,算他每人三百年,其间间代之主,就都包括在这三个人里头。又加上九百年;那么,燧人氏的元年,就在民国纪元前的五千一百八十五年了。这种算法,固然极为可笑,然而现在实在没有别的法子想,也只得姑且如此,总算是“慰情聊胜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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