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南星兄三四十年代写了不少新诗,也写了不少散文。无论诗还是散文,风韵都是不中而西的。一切诗都要抒情,我的体会,所抒,中西有别,中偏于所感,西偏于所思。思是在心里,或深或曲,绕个小弯,因而领会或说欣赏,就不像吟诵“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那样容易。,也就因此,南星兄的诗文之作,我更喜欢散文。南星兄是“天生”的诗人,因为不只喜欢作诗,能作诗,而且,即使不作诗,他的生活也是诗人的。
这气质影响他的散文,是诗意特别浓,具体说是,所写,以及行文,都是诗的。这好不好?可以说很好,因为更耐吟味;也可以说不很好,因为意境幽渺,像是离家常远了。至于我,感觉是所写有如桃源奇境,我是南阳刘子骥之流,心向往之而无缘进入。
但喜欢还是喜欢的,譬如书橱中还有他四十年代出版的《松堂集》,有时经闹市,挤汽车,熏得一身钱臭,回到家中,就愿意翻开,看一两则,以期用诗境,哪怕是片时,把市俗冲淡~些。《松堂集》包括五卷,前四卷都是散文,记得第一次看过,印象长存于记忆中的是第三卷的《来客》。
这篇写夜间室内灯下来的小虫,叩头虫、白蛉、钱串子、蜘蛛、蠹鱼、灶虫几种引起的情思,可谓能于屎溺中见道,草叶中见生意,秋波一转中见天心。举写叩头虫的一段为例夜了。有一个不很亮的灯,一只多年的椅子,我就可以在屋里久坐了。外面多星辰的天,或铺着月光的院子,都不能引动我。如果偶然出去闲走一会,回来后又需要耽搁好久才会恢复原有的安静。但出乎意料的是只要我一个人挨近灯光的时候,我的客人就从容地来了,常常是那长身子的黑色小虫。
它不出一声地落在我的眼前,我低下头审视着,它有两条细长的触角,翅合在身上,似乎极其老实并不会飞的样子。我伸出一个手指,觉到那头与身子都是坚硬的,尤其是头,当它高高地抬起又用力放下去时就有一种几乎可以说是清脆的声音。我认识它,它是我所见过的“叩头虫”,我对它没有丝毫的厌恶,它的体态与声音都是可赞美的。它轻轻缓缓地向前爬行,不时抬起头来敲击一下。如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身子,它就要急敲了,我不愿意做这事。但不留住它,它会很快地飞到处,让我有一点轻微的眷恋。 {{很久以来,这种对小虫的眷恋使我想到自己,并发问,我脏感。隋,最喜欢的是哪一种?记得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曾说都是上帝的一种艺术性的创造,就是说,都有它特有的美:
偏爱,而且经过比较,占首位的是一种,螳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