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江湖自有江湖的路数(1)

偶是深圳一个贼 作者:巫马英雄


等声音停止之后,我和豆子交换了一下眼神,从天花板溜了下来。那老头已昏倒,假发紧紧握在胸前。

豆子一笑,拣起地上的橡胶蛇甩到我身上,把我也吓一跳。

幸亏那天老头吓晕了,不然我们无法收场。据他儿子后来讲,我们前脚走,他老爸后脚就冲出配料室。

他穿着花裤叉,手里抓着女人用的假发,站在厂门口乱跳:“有蛇!有蛇!”

厂里的保安提枪携棒,将配料室搜个底朝天,却是连个鬼影都没有。

不过,从此以后他老爸性情大变,再不敢一个人去配料室,每次都让儿女陪着。当然,他们之间的关系缓和很多。

我们拍的那盘录像带没有任何价值,但是他的儿女如获至宝。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或许他们从老爸的身体语言中能

够发现配方的秘密吧。

干完这桩买卖之后,我和豆子向七爷作了详细的汇报。当时是在七爷房间的梨花厅里。我讲,豆子嚼着口香糖,在一旁帮腔。

她就像得了多动症,不停地将手甩来甩去,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就像800年前的钟摆。

七爷坐在太师椅上,面色和润,用指头从麂皮烟袋里撮出烟丝,捻成团儿,放在鼻子底下嗅呵嗅。

“好!”七爷说。也不知是夸我,还是夸烟叶。

“好!”七爷扫了我一眼。

他的跟班小吴堆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塞到我手里,轻声说:“七爷赏你的。”

我捏了捏,里面是一叠百元大钞,足有50张。

“谢谢七爷!”我说。

“你说什么?”七爷侧起耳朵。

我一愣,旋即返过神来,改口道:“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七爷点头。

从七爷房里退出来,已近中午时分;我没有回卧室,下楼向饭厅走去。

在楼梯拐角处,一串笑声冒了出来,只见一个女孩儿黏着管家何姐,背影一晃不见了。

豆子没有跟我下来。赏完我以后,七爷说:“你留一下!”口气有点生硬。豆子的胳膊马上不动了。

她望了望七爷的脸色,道:“阿飘在等我,等会儿我再来。”说完,拔脚就想往外走。

七爷哼了一声。豆子缩起脖子。

“Byebye.”她说,语气有点疲倦。

留她的原因,后来我才知道。那晚我们去偷配方,她把蛇刚好扔在香港老头的胸口上……

下午的阳光格外明亮,倚在房间的阳台上,望着远方跳跃的大海,我的内心充满莫名的惆怅。

我就这样堕落了吗?从一个诗人变成小偷!

七爷是我师父,可我就是叫不出口。这种情况就像管丈母娘叫妈一样,内心总有一种抗拒感。

在八九十年代中期,诗人是一种时尚。你见过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搂着全北京最漂亮的娘们逛街吗?那就是诗人!现在这种荣誉让“财神”给偷了。

上次到荔枝公园,遇见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酷似李小龙,他拉开架式,伸出食指,乜斜着对方道:“你可以骂我是贼,但不可以骂我是诗人!!!”那股严肃劲儿,简直没法形容。

正在阳台上感慨,门嘭地开了,豆子冲了进来。她穿着日本木屐,走路稀里哗啦乱响。

“给你介绍个朋友!”她说,也不管我搭不搭理她。

“喂,你看他像不像刘德华。”说着,一伸手,从门外拽过一个女孩儿。那女孩儿露怯,迅速瞟了我一眼,低下头。

女孩皮肤白得透明,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我迅速在记忆里搜寻。“是你!”我俩同时叫出声。我在火车上丢钱包的时候,就是她和豆子在一起。豆子稀里糊涂,将这茬给忘了。

“噢,……”我故意拉长声音,一脸坏笑,伸出指头点点她。

那女孩的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她做梦都没想到,我这个失主住进了贼窝。

“偷什么?!”我说。

“偷……”女孩瞥了豆子一眼。

这会儿,豆子也想起来了,拍着手笑:“喂!你别搞错,人家可是护士。”

女孩叫阿飘,在仨九医院做护士,是何姐的女儿。“她可是个正经人,胆子比老鼠都小。”豆子介绍道。我也看出来她是正经人,没有不打自招的小偷。

但是我故意使坏,对豆子说:“你不是正经人吗?”

“去死吧!”豆子打了我一巴掌。

豆子和阿飘是好朋友,我们在火车上相遇那会儿,她和豆子去井冈山旅游。当时是豆子动了游兴,又怕一个人寂寞,便约了阿飘作陪。起初,阿飘不肯去,架不住豆子死缠硬磨,就答应下来。临行前约法三章,一不准偷,二不准招惹男人,三不准过问是非。豆子一概照做。想不到遇上我这个倒霉蛋!

“哎,别聊了,我们俩你选谁!”豆子没头没脑地嚷嚷。

“选什么?”我有点莫名其妙。

“给刘德华当女朋友呗。”豆子道。

阿飘一拉她的衣襟。豆子不理,耸起乳房,凑到我身边。阿飘的脸又红了。

“选什么,又不是买衣服!”我故意拉长了脸。

“老――土!”豆子白了我一眼,拉起阿飘就往外跑。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来电话,约我晚上去泡吧,我一口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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