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他看成一位校长,带着我们这群调皮的男孩。我们经常故意惹他生气,而他对我们总是比较宽容。我们也知道凡事都有个限度,所以也不会去惹毛他。我们会跟在他身后模仿他的样子,告诉他他唱歌很糟糕,在他光着膀子上舞台时哄笑他的腱子肉。他很有点自负,我们也总喜欢观察他能容忍我们到什么程度。在我们工作时,约翰不喜欢周围有酒精味,但不凑巧,我们的贝斯手兼发言人麦克维很爱喝酒。这两人因此会时有冲突,冲突的结果是互有认输。尽管麦克维非常可爱,但是喝了酒之后,这家伙就会变得极富侵略性。他酗酒后,我们有时会丢下他不管,有时还把他赶出去,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北部演出回来,就把他扔下了车。
加入“布鲁斯破坏者”还不到一个月,约翰·马雅就要我去录音棚伴奏几首歌,这是几首将和鲍勃·迪伦合作的歌曲。他非常兴奋,因为正在英国巡演的迪伦听到了他的《爬小山》,然后就点名要见他。我对迪伦的态度很矛盾,这主要是因保罗·山姆威尔-史密斯而引起的成见,他是迪伦的忠实粉丝,而只要是保罗喜欢的东西,我都讨厌。我到那个录音棚的时候,有人把我引见给了鲍勃和他的制作人汤姆·威尔逊(Tom Wilson)。
实话实说,之前我没听过迪伦的歌。事实上,我还没听过他一首歌就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偏见,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看不惯那些狂热的迪伦歌迷。对我而言,迪伦不过是个民谣歌手。人们这么大惊小怪的,真叫我受不了,他周围的人都对他崇拜得要死。我对他的一个名叫博比·纽沃斯(Bobby Neuwirth)的随行人员印象不错,他可能是个画家,也可能是个诗人,看起来像是迪伦的哥们儿。他和我聊了很长时间,试图向我解释这些现象,可这没能改变我那时候的成见,我就像迪伦的《瘦男人谣》(Ballad of a Thin Man 这首歌描写了一个正统守旧的男人Mr Jones。他走进了一个房间,对房间里发生着的反文化现象百思不得其解)中的“琼斯先生”。这就是我和迪伦终生友谊的开端。那次录音期间,除了唱歌,迪伦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也许他和我一样害羞。而棚里的事情,我也不大记得了,只是记得歌好像还没录完,迪伦却突然消失了。当有人问起他去哪儿了的时候,大家被告之,他去马德里了。后来的一段时间,我没太把迪伦放在心上,直到听到《无数金发女郎》(Blonde on Blonde),谢天谢地,我终于听懂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