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念发动处的善恶,良知自然知之,这是“知”;善念恶念既已萌发,便是行为的始端,也就是“行”了。所以知和行是同时并起的,是“即知即行”、“知行一贯”的。识得此意,自能随时随事“去人欲,存天理”。意念一有萌发,便立即彻根彻底将它克倒,不使任何不善之念潜伏在心,这就是阳明倡说“知行合一”之教的宗旨所在。
由此可知,知行一贯的关键,只在“良知”是否能“致”。良知天理能够致于事事物物(即,能够贯注扩充到一切大小行事之中),则知行自然一贯而合一。反之,如果良知天理不能致于事事物物,不能通贯到生活行为,便表示良知天理被私意私欲隔断了。如此,知与行便贯通不起来,当然知行不合一。也以此故,阳明50岁确立“致良知”为口诀(讲学宗旨)以后,便不再提“知行合一”。因为良知是知,致良知便是行。在“致良知”这一口诀之中,知与行都含在其中,这时候,“知行合一”已属当然之事,所以无庸赘言了。
四、良知学实践工夫之落实
阳明以“良知”综括孟子所说的四端之心参蔡仁厚《王阳明哲学》第二章,21—23页。。故良知之学即是心学。良知心体在各种不同的机缘上,自然而然显发为各种不同的天理。如:在事亲便显发为孝,在从兄便是显发为悌,在处友便显发为信。孝、悌、信……便是良知心体应机而显发出来的具体的天理(道德法则)。可知良知学并非空谈心性,而是随时随事都可落实的。这也就是良知学的“实践义”。
良知学实践工夫之落实,可以从两面说:
1主观面的落实
孔子说“立己”,中庸说“成己”,个己生命之“立”与“成”,正是儒家讲学最为重视的“成君子,成圣贤”。这是主观面的实践,目的在于成就生命之“质”上的“纯一高明”。而世间各大宗教的终极目的,也正在于此。无论解脱、得救、登极乐、上天国、与真主冥合等等的说法,无非都是“立己、成己”之事。而在儒家则讲得比较平实,所以不走纯宗教的路,而是摄宗教于人文(宗教人文化)。阳明的良知学,也正是契切于此而实实落落地回归主体,以讲道理,做工夫。故最为“简易直截”,而其义蕴却又“丰厚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