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道:“单从化学方面来讲,这很有趣,但从实际应用方面讲……”
“什么,先生,这是近几年实用法医学上的重大发现了。难?你没看出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在鉴定血迹上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拉着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桌子前。“咱们弄点鲜血。”说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在一公升的水里加入这滴血。你看这与清水没什么区别。血在这里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即使这样,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得到一个特殊的反应。”说话的同时,他放进几粒白色结晶,随后又加入了几滴透明的液体。没过多久,溶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慢慢沉淀在瓶底。
“好!好!”他像孩子拿到新玩具般兴奋地拍着手喊着,“你看怎样?”
? 我说:“看来这真的是一项精密的实验。”
“太奇妙了!真的是太奇妙了!过去的方法难以实现还不精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同样也不是很好,要是在血迹干了几个小时后再用显微镜的话就起不到什么作用。现在,不论什么时候的血迹,这种新试剂都会起一样的作用。要是这实验早些发现,那些逍遥法外的人就能受到应得的法律严惩了。”
“确实如此!”我答道。
“许多的刑事案件都是由这一点决定的。也许罪行过去几个月后才能查出嫌疑犯。检查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那些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泥迹,是?锈还是果汁,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这是一个让很多科学家疑惑的问题。到底是为什么?就是没有切实有效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可以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方法去克服任何困难。”
说这话时,他眼睛闪亮,目光炯炯有神。他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在给想象中的观众致谢。
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我觉得很惊奇,同时说:“祝贺你!”
“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的案件,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他一定会被处以绞刑;另外还有布莱德弗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姆森。我可以列举出用这方法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系列的案件。”
斯坦福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你就像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的可以创办一份‘警务旧闻报’。”
“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上,一边说:“我得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笑,接着说,“因为我经常和毒品接触。”又把手伸给我看。只见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他的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福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坐着,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推,接?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听到要跟我合住,福尔摩斯好像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如果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我觉得对咱们两个人正合适。”
我答道:“我常抽船牌烟。”
“那好极了。我经常接触一些化学药品,有时做试验。你不讨厌吧?”
“肯定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我有时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说话。遇到这种情况,你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不要劝我,我很快就会好的。你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先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刨根问底,我笑了笑:“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而且很懒。在我身体好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听了这话,他急切地问道:“拉提琴算在吵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