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警察栾斯的叙述(1)

大侦探福尔摩斯1:红字血案-四个人的签名 作者:(英)柯南·道尔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细节调查得清楚些,因为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搞不清楚。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真的有百分百的把握吗?”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而从昨晚算起,一个星期以前都是晴天,不可能留下很深的车辙,所以留下这个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所以,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就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子的。”

“这看来好像很简单,”我说,“那他的年龄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4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路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漆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

“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哦,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像儿戏般的简单。这没有什么可神秘的,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当中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品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能否观察到这些细枝末节的地方,才是一个干练的侦探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不同的地方。”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比较大胆的推,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下案件处于这种情况,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为什么要到空屋去?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怎么能使另一个人服毒?血又是从哪里来的?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谋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么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扼要。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很多细节不是很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罢了。那字根本不是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决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但是他做得有点画蛇添足。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打算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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