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梁启超与夭折的民国两党制
辛亥革命爆发后,正当海外的各方人士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国内分享革命盛宴时,真正的启蒙大师梁启超却迟至1912年10月才结束长达13年之久的流亡生涯返回国内,此时离武昌起义已经一年了。
梁启超这样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需要时间来观察民初政治的走向,而身处海外、跳出利益圈则更有利于他保持头脑的清醒。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梁启超提出了一个非常独到的见解,这就是他在给袁世凯的信中所提出的,民国初年的政治力量可分为三派,第一派是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军政实力派,第二派是由清末立宪派转化而来的温和改良派,第三派则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新兴革命派。
按梁启超的设想,第一派毋庸组成政党,第二派须组成政党,第三派则应改造为政党;如此,官僚实力派掌握实际的行政权,立宪派与革命派则组成政党在议会中竞争立法权;立宪派应与官僚实力派联合起来反对革命派,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民国的平稳过渡。
很明显,梁启超对革命党颇抱有成见:“旧革命派自今以往,当分为二,其纯属感情用事者,殆始终不能与我公合作……但此派人之性质,只宜于破坏,不宜于建设……政府所以对待彼辈者,不可威压之,威压之则反激,而其焰必大张……惟有利用健全之大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健全之大党,则必求之于旧立宪党,与旧革命党中之有政治思想者矣。”
尽管梁启超在信中初步提出了两党制的构想,但他又提出:“既以共和为政体,则非有多数舆论之拥护,不能成为有力之政治家……善为政者,必暗中为舆论之主,而表面自居舆论之仆,夫是以能有成。今日之中国,非参用开明专制之意,不足以奏整齐严肃之治……然在共和国非居服从舆论之名,不能举开明专制之实。”
综上所论,梁启超实际上是主张在开明专制下逐步培育政党政治,这与他之前的思想是一致的。早在清末新政期间,梁启超便认为宪政是中国发展的唯一方向,但又认为开明专制系走向宪政的必经阶段,原因是人民的政治成熟度远未及格,施政机关也未曾整备,包括教育、法律、地方自治等方面条件都不成熟,而纵观世界,其他民主宪政国家也大都有过一段开明专制的预备期。
梁启超是自负的,他曾说,“中国前途,非我归而执政,莫能拯救。”而民初的三大政治势力,革命派和北洋实力派已经各有其主,唯独原立宪派群龙无首,如果梁启超能够挺身而出的话,还是有可能充当领袖的。事实上,当时也只有梁启超具备这个号召力。
在清末新政时期,梁启超曾利用《国风报》等鼓吹责任内阁、政党制度等,并组织了中国第一个以推行宪政为目标的政治团体“政闻社”。在政闻社《社约》中,梁启超提出了四条明确的纲领:“一曰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二曰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三曰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四曰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
从前三点来看,梁启超已经提出了三权分立及地方自治的思想框架,这在当时无疑是先进的。在清廷推行预备立宪后,梁启超又通过国内的同志徐佛苏、孙洪伊等人于1911年2月组织了“宪友会”,为立宪后的政党竞争做准备。但是,还没有等到立宪的那一天,革命便突然爆发,梁启超循序渐进的设想也就不得不改弦更张、推倒重来。
与康有为不同的是,梁启超在武昌起义后顺应大势,放弃了君主立宪的主张,转而提倡共和体制下的政党政治。但在民国前后,原立宪派四分五裂,各政党组织派系不一、名目繁多,其中最主要的有汤化龙、林长民、张嘉璈等人发起的“共和建设讨论会”(原“宪友会”成员),章太炎、张謇、熊希龄、程德全、唐文治等人组织的“统一党”,孙洪伊等组织的“共和统一党”,范源廉、黄远庸、籍忠寅等人发起的“国民协会”等,加上湖北方面的黎元洪、孙武、张振武、刘成禺等人组织的“民社”,清末旧官僚岑春煊组织的“民国公党”,谷钟秀、吴景濂等人组织的“统一共和党”,陈锦涛、王宠惠等人发起的“国民共进会”,林林总总,前前后后,竟然达到数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