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求天求地不如仇和”(5)

仇和十年 作者:包永辉


反腐转向原县委书记

1997年4月28日,震荡苏北政坛的沭阳反腐战场刮起了又一股飓风。

是夜,在叶志连刚被逮走之际,沭阳县粮食局召开全体会议。紫藤花园500人会议室座无虚席,连过道里都站满了人。主持会议的专案组人员发动大家检举揭发,自查自纠。

动员大会后,检举告状信如雪片飞来。“我离开沭阳时,有价值的信件装满两大旅行箱子。”王益和说。那一段时间,他的手机费每个月高达两三千元,有人写信检举,有人电话举报,有人当面约谈。

粮食局的案子在继续推进,但重点已开始转移,专案组从检举信中梳理、寻找和黄登仁有关的线索。

熟悉黄登仁的人记得,当年黄刚任沭阳县委书记时,曾经也烧过“三把火”。坊间还流传黄书记骑自行车下乡去暗访(经求证,此系误传)。但不久,黄即开始消沉,乐于接受下面的单位出钱,以招商引资为由,去南方城市游玩。一位接近黄的老同志说,当年无锡出了个震惊全国的邓斌大案,牵连一些官员,其中就有黄的政治靠山。靠山垮台后,黄登仁从此心灰意冷。

这只是知情者的一说而已。可以肯定的是,当年黄登仁的身边有一个小圈子,包括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侯建滨以及黄的司机徐建林等人在内。沭阳提拔干部大多事先在这个小圈子里讨论,干部想升迁,得先过这一关。

天长日久,以黄登仁为核心的这个小圈子被人们称为沭阳县委“第二组织部”。官场钻营者纷纷迎合,跑官要官,以钱谋官,大肆行贿送礼。粮食局长、财政局长、计生委主任、商业局长……甚至副县长,莫不用金钱搭建官阶,青云直上。“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成了沭阳官场的真实写照。此风之下,干部已经不把精力用于工作上,而是为升官绞尽脑汁。

时任沭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陈怀美回忆道——

“我多次在大会上亲耳听到黄登仁宣扬贪腐观点,真令我透心凉啊!一次是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他说: ‘淮南和淮北的文化差异就是大,举例说,淮北一个村支书将村里准备买树的5000元钱放在腰包里,他老婆今天买油拿几块,明天买货拿几十块,结果花光了,这能叫贪污吗?你们淮北人为什么老是将眼睛盯在这事上,不发展经济?’我当时和省驻沭阳扶贫队一起在搞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本来准备清查农村的债务问题,可县委一把手举这样的例子、说这样的话,也就不能查了。

“另一次也是在大会上,黄登仁公开讲: ‘抓到了你,你就是坏蛋;逮不着你,你就是好人。今天你是座上宾,明天你就可能是阶下囚。’如果是私下发发牢骚,那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在大会上公开讲这话,我无法理解。他的言下之意是: 大家都一样,哪有贪不贪的。

“还有一次是,当时有极少数干部偷偷摸摸让村里的建筑队到城里给自己盖私房(按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干部自己在城里买地建房),占用建筑队的材料、人工。对此,黄登仁在会上说:‘我知道有些人这样做,别太过分,别让老百姓告状就行了。’这看上去是批评,事实上是在诱导、放纵。”

不是仇和非要与他对着干

“黄登仁出问题绝对不是偶然的,不是仇和非要与他对着干。”陈怀美认为,黄的时代,沭阳的各种矛盾积累到了爆发状态,在1996年仇和来沭阳之前,这儿的国家机器已不能正常运转。而黄仍在一面大肆敛财,一面千方百计庇护违法违纪者,充当“保护伞”。

黄在大会小会上多次强调,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向他请示,由他“归口管理”。1996年之前,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沭阳办案,多次受其阻挠。沭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耿东明乱罚款和收取规费2000多万元,全部截留坐支,大肆挥霍浪费,多次向黄行贿送礼。当耿东明被内部人员举报到江苏省有关部门时,黄以“问题是历史形成的”为由,让耿注意“整顿”就算了事。

1993年,耿在为其他单位购买走私车过程中受贿,被人揭发。省、市纪委责成沭阳县纪委严肃查处,黄竟以县委名义搞了个撤销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建议行政降级的假处分,并且只对上报告,不向下宣布。几个月后,在没有公安局党委意见的情况下,黄居然直接指定将耿提拔为公安局副局长。

粮食局检举动员大会之后,又有几个人被“双规”: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袁茂堂、县水利局局长晏友宾(人称“宴麻袋”,因其用麻袋装钱)、城建局党组书记(送给黄1万元),还有黄登仁在沭阳工作时的司机徐建林。

据徐建林交代,袁茂堂肯定给黄登仁送钱了,袁的局长是买的;还有交通局长也有问题。

在此“启发”之下,袁茂堂承认曾三次给黄登仁送钱,共6万元。在任湖东乡党委书记时,袁就盯上了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肥缺,遂以“血压高”为由先后三次向黄登仁提出进城工作,并明确要当计生委主任。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