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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求天求地不如仇和”(7)

仇和十年 作者:包永辉


“你们下一站往哪儿走?”

“华冲镇。”

王益和一行两辆警车直奔华冲镇守候。当时,沭阳县直机关及各街道、乡镇百来号干部在仇和的率领下正进行现场观摩。队伍刚到华冲,仇和即从第一辆车上下来,将王益和拉到一旁,小声问:“真的要带人走?”

“真的要带走。”

“那你去车上找吧。”

王益和从第二辆车上找到徐守诚。

“怎么找到我?”徐守诚惊问。

“我不知道,省纪委找你谈谈话。”王益和站在大巴车的通道边,当着满车人的面如实相告。

徐守诚被当众带走后,车上霎时鸦雀无声。中午吃饭时,100多人同在一个大厅里进餐,满屋子竟然只听见此起彼伏的嘴巴吧嗒声——不要说没有一个人说话了,就是连大气也不敢出。

“每一个人都在想,下一个被带走的将是谁?”参加了当天观摩的陈怀美说。那顿终生难忘的午餐至今刻印在他的脑海里,只要一闭上眼睛,那沉闷甚至有些阴森恐怖的场面就会浮现在眼前。

“在这样的场合带人走给干部们确实带来了极大的震慑。”8年后,王益和告诉笔者,“在观摩途中带人走纯属偶然,是因为省纪委催得急。后来,外间传说以及一些媒体说是仇和与我特意安排的,那不是事实。”

始料未及,徐守诚的问题竟一共牵涉50多个干部,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同志建议将这些人全都带到“5?15”专案组驻地宿迁市开会。

王益和犯难了: 一次性将这么多人全部推向对立面,那往后全县的工作靠谁来做?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第一次向上级强烈表达了自己的不同看法。好在省纪委书记曹克明已有交代,一般干部只要交代清楚了送钱送礼的事实就不予追究了,除非自身也有受贿问题。

王益和立即向仇和汇报此事。在仇和争取下,徐案牵涉之人除副县长陈震、耿志君由王益和与当时的沭阳县长负责通知谈话外,其他人均由县委办通知,省纪委派人来谈话,地点放在沭阳县第二招待所,而不是宿迁市。

耿志君是黄登仁提拔的后备干部,原为沭阳县化肥厂厂长,在1997年初成为新一届政府的副县长。专案组所掌握的情况是他曾送给黄登仁2000元钱。

一大早,耿志君就进了县政府二招,省纪委办案人员黄利民即与他开始了谈话。上午不见他出来,中午不见他出来,下午还不见他出来。他坚持自己是在仇和来沭阳后提拔的,与黄登仁无关。一直到傍晚6点,在黄利民“那2000元是怎么一回事”的点拨之下,耿才“如梦方醒”,承认自己确实给黄登仁送过一回钱,但仅此一回,并且,那是很久远的事了,不提醒都记不起来了。

如释重负。眼看着终于“过关”,从地狱门前折返回来的耿志君按捺住内心的狂喜匆匆下楼,差点与迎面而来的王益和撞个满怀。

“你怎么搞到现在?你如实交代就行了呀!”王益和问,话里有几分埋怨,更有几分关切。原来,包括王益和在内的专案组成员都以为耿志君只有几千元的小问题,说清楚,自我检讨一下就放过了。

“我不知道交代哪一笔呀!”耿志君不打自招,回答了一句大实话。或许因为耿毕竟年轻,或许因为王益和的问话对他来说太突然了,又或许,真的是冥冥之中天注定!

一语破天机。现在则需要继续审问了。这一回,耿的精神防线一触即溃,他悉数交代,前后9次给黄登仁送钱,共计4.9万元。最后一次是在两个月前,1997年春节期间,耿还送去6000元孝敬已调离沭阳的“老领导”。

办案人员再反过来追问: 这些钱是怎么入账的?原来,在任县化肥厂厂长期间,他贪污上百万元。此外,耿还大肆受贿,给化肥厂供应煤炭的河南某企业,一次回扣就给了他20多万元。

当沉浸在收受巨款所带来的喜悦中时,他应该不曾想到,等待他的将是无限期被剥夺自由,在徐州监狱中了却余生。

另一名副县长陈震获刑4年。

副市长黄登仁最终以受贿22万元定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公安局长的五封串供信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电影《无间道》里曾志伟所扮演的“大哥”这句经典台词被无数人转引,除泼皮、调侃之外,也有一些经验心得的成分在其中。当前文所述的沭阳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姜正成游走于各种势力之间得心应手、颐指气使之时,当他权倾一方之际,直至当他牛气冲天地叫板仇和之日,不知他可曾想到:“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黄登仁“5·15”案件立案一周之后,早已撒开的反腐大网开始收向姜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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