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可见大哥骂人的本领是多么高超了。这一次小弟弟听懂了,但他还是没有理睬,使大哥的讽刺艺术没有发挥作用。
筷子是祖父送给孙子们的礼物。老大和老二每人都得到一双。老大的一副上刻着“竹青木香”四个字,老二的一副上刻着“射鹿刺麋”,虽说内容比老三那一副听起来高雅,但“福气”上可是差了不少。
祖父对孙子们读书的情况最关心。他在北京的时候就经常在家信中询问他们读书的进度,有时也加以指点。例如关于读诗,他特意在给儿子的信里加了一段给孙子们的指示:
初学先诵白居易诗,取其明白易晓,味淡而永。再诵陆游诗,志高词壮,且多越事。再诵苏诗,笔力雄健,辞足达意。再诵李白诗,思致清逸,如杜之艰深,韩之奇崛,不能学亦不必学也。示樟寿诸孙。
随信寄来的是木版的《唐宋诗醇》。这段话里特别有意思的是对陆游诗的评论。陆游生当南宋,痛惜河山破碎,力主抗金,诗词里表现了热烈的爱国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读他的诗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理想和志气。而“多越事”是指,因为陆游也是绍兴人,他的诗里常出现故乡的名物,越地的孩子们读了感到亲切,易懂也易记。
老先生很希望孙子们在人生道路上一帆风顺,所以杜甫和韩愈的诗虽为千百年来公认的上品,但“艰深”“奇崛”,沉郁顿挫,牢骚太盛,摇荡生悲,青少年不学或少学为好。昔日郑板桥酷爱杜诗,有些篇章,终身诵习,赞为“一字千金”,但在家信中却不希望弟弟多读,而要他多读浅显平易的篇什,培养温和的性情,将来顺顺溜溜做一个有吃有喝的小官罢了,不要像自己这样一肚皮不合时宜。
老大9岁那年,祖父从北京寄回两部《诗韵释音》,信上还叮嘱说,这两部书“可分与张、两孙逐字认解,审音考义,小学入门(吾乡知音韵者颇少,蒙师授读别字连篇),勉之”。
永远的绍兴风情
周家所在的这条街上住着很多普通的老百姓,有不少手工业作坊,也有卖各式各样东西的小店。
对孩子们来说,最吸引他们的是吃物。民以食为天,对小儿来说更为如此,小时候享受的美味,到老都难以忘怀。
绍兴人爱喝老酒,老百姓的酒量都相当可观,通常总以两碗起头,因此街面上酒店是少不了的。东昌坊一条街上就有德兴、咸亨等好几家酒店。店面格局都差不多,门口一个曲尺形柜台,里面摆几个长板凳条凳,一般可以坐十来个人,即所谓“雅座”,穿长衫的才踱进来,“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而一般短衣帮的工人则“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就像鲁迅后来在小说《孔乙己》里描写的那样。
但酒这东西是少儿不宜的。小孩子们最感兴趣的不在酒,而在乎下酒的小吃。周作人记得他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回被差遣到德兴酒店叫父亲回家,看见父亲在后面的雅座里和一个远房堂伯对酌。大人称赞他能干,赏给他下酒的鸡肫豆——也叫盐豆——吃。后来周作人写文章,介绍了这种装在黄沙粗碟里的小吃:“小时候在故乡酒店常以一文钱买一包鸡肫豆,用细草纸包作纤足状,内有豆可二十粒,乃是黄豆盐煮漉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
酒店里还有现成的炒洋花生、豆腐干和咸豆豉等等,味道都不错。老二作人对这类吃物记忆很深,后来有关的回忆文字也最多。他认为,这些小菜很适合小酒店,因为它是平民化的:
……这里没有荤腥味,连皮蛋也没有,不要说鱼干鸟肉了。本来这是卖酒附带喝酒,与饭馆不同,是平民的所在,并不准备阔客的降临,所以只有简单的食品,和朴陋的设备正相称。
令周作人不能忘怀的还有麻花,兄弟几个小时候经常光顾街上的麻花摊。麻花摊的设备很简陋,只两个高凳架着木板(在木板上和面搓条),旁边一个炉子烙烧饼,一油锅可炸麻花。做麻花的手执一个小木棍,用来摊擀湿面,但不时地用它来敲敲木板,发出“滴答”的响声,这可以代呼声,告诉人家正在开炸,有火热麻花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