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桂系剿匪治省(6)

败兵成匪 作者:黄继树


对于匪首李妹妹其人,民间有各种传闻,有说她本是一位良家女子,长得十分标致,有几分像《红楼梦》中的林妹妹,因被强人掳入匪巢受侮,沦落为匪,后学得一手好枪法,且才干出众,遂被匪徒拥立为首领;有的则说,李妹妹本是一彪形大汉男匪首,杀人不眨眼,为了迷惑官府悬赏追杀,故改一女性名字……韦县长当然没见过这个到底是男还是女的匪首,但身为一县之长,不除匪患何言政绩?他准备调集民团警兵围剿李妹妹,不管匪首是男是女,剿灭了再说。但韦县长听说,前几任县长,一到任也是调兵遣将,不但没抓到李妹妹,反而损兵折将,李妹妹股匪竟越闹越厉害,弄得整个平乐县不得安宁。韦县长权衡再三,决定将围剿改为招安。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9月初,韦县长亲率警兵20名,由县城步行到大同乡,寻找李妹妹。找了几天,也没找到李妹妹的踪迹,只是听说10天前李妹妹股匪窜到湖南江华一带行劫去了。找不到李妹妹,韦县长只得写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留在大同山乡,嘱托当地山民设法将信转交李妹妹。韦县长在信中劝李妹妹改弦更张,接受县府招安,招安后,韦县长保证其生命安全,如愿意,可留在县长身边工作,并希望与李妹妹见面长谈云云……

大约半个月后,大同乡乡长打电话到县府向韦县长报告,说昨晚在乡公所大门上插着一封信,今早开大门才发现,原来此信是李妹妹写给韦县长的,已派专人将信转交县府。韦县长接到李妹妹的复信,见字迹灵秀,信的内容大意是:钧函拜悉,顿开茅塞,妹妹愿听县长良言,改恶从善,盼晤面赐教,若县长大人有此胆量,可速来大同山区一晤……

李妹妹给韦县长回信的消息,顿时在县政府内传开了,有的说,这回李妹妹给县长下战书了;有的说,这是李妹妹的诡计,欲诱捕县长,进行巨额勒赎,县长绝不可去,以免中贼奸计。县参议会的议长、县党部、县商会会长、书记长等平乐县的头面人物,均纷纷前来劝阻,要韦县长切不可去。此时住在平乐榕津的前广西省长张一气则专门乘班车到县城,劝韦县长断不可去,张说:“土匪是不讲信用的,一旦县长出事,我们全县都有责任呀!”

韦县长说:“若我不去,则是我失信,我不亲自去劝说,李妹妹是不接受招安的。武力进剿又非上策,如此则二塘乡、大同乡一带民众,不能安居乐业,我身为县长便是失职。”

韦县长分析道:“估计李妹妹不会杀我,我的根据有三条:一是我在平乐县长任上年余,未贪污,未杀人;二是我没做亏心事;三是去年我争取到大批救济粮,救济了全县五万多人,没有这批救济粮,全县至少要饿死几千人。李妹妹若要杀我,我便要当面问他们,我犯什么罪,做过什么坏事,他们为什么要杀我,我相信李妹妹是不会随便杀我的。”

韦县长讲得有理,且又坚持要去大同乡山区与李妹妹会面,进行劝说招安,大家无法劝阻,只好怀着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心情,听候结果了。

大同乡油麻冲山区,由于股匪经常出没,令人恐惧的山道上,行人绝迹,野草没径,山林里除了几声鸟鸣,没有任何声响。山里寂静得使人背皮发麻。九月的山道上,骄阳如火。远处的山口,有几个人正朝山里走来。山腰的一棵大树上,有一个穿黑衣的人向进山的人瞭望,他数了数,进山的人共有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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