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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锋(9)

权力:法院院长 作者:黄云峰


正当两个市委书记谈判时,郑一鸣和110熊大队长也在交谈。焦急不安的只有在会客室等候周书记的白天。

郑一鸣对熊大队长说,都说现在执法环境不好,想不到政法系统内部也这样。大水淹了龙王庙,自己跟自己都玩起了窝炮,合适吗?我们是依法强制执行,你们这样做,就是典型的防碍公务。如果你们到我们那儿抓逃犯,我们的政法干警阻挠你们,你们会怎么想?

熊大队长说,这是两码事。那叫保护罪犯,谁敢担那个责任。今天的事就不同了,领导说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从大局出发。上级下令,我们就得执行。这叫做为经济保驾护航嘛!

丁雨晨插言说,你们的经济建设是大局,人家的经济发展就是小局?都市场经济了,你们还有没有一点法制观念?

熊大队长看了丁雨晨一眼。心想,小样,我吃过的盐比你喝过的水还多,还要你来教训我?他白了丁雨晨一眼说,反正你们只要把款留下,咱们照样是一家人。这叫做敲锣买糖,各管一行。端谁的碗,属谁的管。谁也不愿意闹不痛快呀!

看他那个样子,郑一鸣真想训他几句。这样水平的人,共产党怎该让他当大队长?突然,他接到了白天的电话。白天对他说,海州的李书记正在处理此事,问题一解决,要安全地把款子带回来。

熊大队长不一会也接到电话,那是海州李书记打来的,要他马上放人。他挂断电话,走到郑一鸣跟前说,老兄,实在对不起,咱们纯属误会,纯属误会!原来你们真是法院的!

丁雨晨说,什么误会,你早就知道我们是法院的!我告诉你,你们今天这样做法,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二是非法干扰办案!

熊大队长皮笑肉不笑地说,小姐,请息怒——丁雨晨恼怒地说,什么小姐,我是人民法官!

熊大队长连连点头说,你是法官,你是法官。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今天我请客,给几位压压惊?

郑一鸣说,这倒不必,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说完,郑一鸣就带着朱民生、丁雨晨,在两位法警的保护下,走向依维柯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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