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她是有感情的,但是他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太久,女友对他来说固然重要,他知道自己的身边并不缺少女人,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能发生点什么,但他并没有这样,以为“守身如玉”就是对她的爱的最好的报答。
他不想有稳定的生活,他不想结婚,他不想终日为了柴米油盐忙碌,他只想这样漂泊和流浪下去,他只想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做一个气质独特的音乐人,哪怕是最落寞的那种。
是谁说过:如果爱的足够,大可以抱在一起去死?可是,他们连是否真心爱对方这个问题有时候都互相怀疑。他们谁也不愿意做出妥协和让步。
你为什么不能再等我三年?
你为什么不能在爱音乐的同时分出多一点给我?
这些争吵几乎每次发生,是不是也能用“爱得不够”这样简单的四个字来形容一切?
再后来,她问最好的朋友:三年,等么?
对方比她心明,冷眼说:三年之后又三年?我记得三年前你和我说过是等三年的。
她沉默。
对方又说:离开他,你可以做到,只要你愿意。一个人若是想做一件事,其实真的可以。
她想了整个月。做出了决定。
她从自己话剧团的最高层跳了下来。她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遗书。只把所有的钱打入了他的账户。她知道只有她一个人爱得足够,所以她可以去死,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永远把自己最美丽的样子留在这个浪子的心中,并且终生美好下去。这样的方式会让他永远爱她,也许他会为她写歌,那样,她就赢过了他的音乐。
她没有如愿。
就在她从高处坠落的那个下午,他意外的死在自己漏电的小录音室里。来不及留下任何的话,电脑上还在制作他的音符,闪动着绿色的不规则线条,大概是只有他才能看懂得的。当然,他更加不知道千里之外,那对几乎哭死过去抱着女儿尸体不放的父母。
她和他。最后谁也不知道谁的下落。因为没有人有机会通过任何的方式可以告诉他们彼此的去向。
也许,在奈何桥,他们真的会遇见,不知道孟婆的汤他们会不会喝。不知道他们愿意不愿意下一生还做冤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曾经爱过。
爱到居然真的实现了那句“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听说过这个故事的人都觉得新鲜,却并不了解也没有兴趣知道真相。
他们共同的朋友后来都成了敌人。她的闺密认为是他的薄情杀死了他。他的朋友大都和他一样生性凉薄,从来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多纠缠。
每一年的清明,去烧冥币的,依然只有四个白了头发的老人。在两座不同的城市。为自己殉情的儿女。
有时候,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就是传说中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