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纯情篇】
曾经认真说过再见的人再见的事
也许永远都不能再见了
曾经念念不忘的东西
总有一天会变得面目全非
想也想不明白的事情
不想也许就能清醒
四年
她认识他的时候14岁,读初中二年级。他是分到妈妈单位的新大学生。他们每天走相同的马路去上班和上学,一个朝东,一个去西。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她没有任何理由的恋上他。她喜欢写日记,从那一天开始,日记变成信,写给他。信里她总说,看见你穿兰色外套,比蓝天还要晴朗。
从高中到大学,她写了四年的信给他。厚厚的紫色笔记本写满一本又一本。他始终不知道。他和学生时代的恋人分手和好,和好分手,悲欢离合的不经意间,她就那样寂寞的长大了。
18岁生日那天,她寄出了那些信。她对好朋友说,那么多年了,“伟大”也要有个限度。
那段时间,他和恋人决裂,日日与酒相对。收到那几个笔记本的晚上,他开始一个人在灯下,仔细看那些从稚嫩到成熟的字体和心境。后来他对她说:我落泪了。
再后来他开始和她交往。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电影。她一个晚上用余光看他,多少年过去她都记得那是刘德华的电影《赌侠1999》,记得那首反复在电影中出现的《浪子心声》,可是她当时没有听懂其中的歌词: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他在她的宿舍里烧菜给她吃。菜花炒肉。油溅到他手背上,她心疼得要命,一边帮他涂药一边哭:都说感情付出不一定有回报,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他对她是有感情的。那么青春无邪的面孔和心灵。在他面前小心翼翼收敛起所有的缺点和任性。然而能培养的始终是感情,他对她始终是无法有“恋爱”的感觉。他的前女友来找她,她明明知道那是谁,只是悄悄在房间里等。他回来的时候看见桌上有张纸条:你出去了那么久,外面那么冷,怎么不记得穿外套?
他和女友恢复来往的时候,刻意隐瞒着她。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涵养的女子。只是太爱了太在乎了,她甚至害怕自己一个坏脸色会让自己几年来的努力全部泡汤。但是没有用,他还是开始不接她的电话,不再见她。
于是她选择了去外地实习。临走的前一个晚上是中秋节。他陪她吃路边摊。她喝了很多酒。然后语无伦次地诉说这些年自己对他的爱。她说我给你半年的时间,半年之后我回来,是生是死都只要你一句话了。
五个月之后她在异乡得到消息。他结婚了。新娘不是那个让他欲罢不能的初恋。他娶了一个认识三个月的同事。
她没有再回故乡。几年过去,她在当地的电视台小有名气。身边来了又去很多人。她经常推掉所有的应酬回家自己煮饭。菜花炒肉。
世事就是这样,他爱那个初恋的女子,为了她四年里两个城市来回颠簸。她爱他,为了他写了四年的信,最后弄得只剩下半条命狼狈逃离。而他,到底是娶了个不相干的人。到底,月老愿意成全的不是她或者她,而是一个什么也没有付出过只是出现在合适时间的人。
就如那句唱烂在大街小巷的歌词: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四年和十年,十年和二十年,其实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