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到了印度。这身打扮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认为这代表着一种特别的追求和审美观。
乔布斯是和大学朋友丹尼尔·科特约好一起去印度的,不过,他先到了几个星期。
乔布斯有幸参加了印度中北部哈德瓦每12年一次的大型宗教节日无遮大会。他说:
有一天我在喜马拉雅山脉走着,凑巧碰到一件事。原来这天是某一个宗027教的节日,一位“巴巴”(圣人的意思)——这个特殊节日里的圣人——正带着一大群信徒在庆祝。我可以闻到美食的味道,而我已经有很长时间不曾闻过美食的味道了,因此我走上前致敬,并在那里吃起了午餐。
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巴巴”看到我坐在那儿吃饭,马上走向我,坐下并大笑起来。他不太会说英语,而我也只会讲一点北印度语(即印地语),但他试着与我交谈。这一点很好玩,因为这里有数以百计的印度人,他们跋涉了数千英里,为了与这位“巴巴”待在一起十秒钟,而我只是为了吃点什么而偶然加入,他却拉着我走上山路。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山顶,那儿有一口小井和池塘,他把我的头浸到水里,并从口袋里拔出一把剃刀,开始刮我的头。我彻底被吓到了。19岁的我在异国,登上喜马拉雅山脉,而这位印度“巴巴”,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在山顶给我剃头。
乔布斯哪里知道,这位“巴巴”一眼就看出他具有专业修行者的素质——对真理的执著追求。19岁的他意志坚强,为了追寻心中的理想,能不怕艰苦,不远万里,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国度,其勇气与毅力不是一般人所具有的。
到印度朝圣的这次经历对乔布斯来说,可谓又惊险又刺激,它完全出乎乔布斯的预料,也是乔布斯在热闹的硅谷所体验不到的。
在酷热难耐的夏天,他和科特以新德里作为据点,白天出门乘坐破旧的公交车。晚上,要走过用破铁皮和包装箱做的贫民窟小房子,还有在垃圾堆上觅食的奶牛和睡在马路边的穷人。他们还沿着干涸的河床长途跋涉好几天,忍受着脚被磨出了血的痛苦,去拜访了几位瑜伽导师。后来,他们还受到西藏的诱惑,来到喜马拉雅山脚下,不过却糊里糊涂到达了古老的温泉小镇马纳里,睡在油渍渍的床单上,染上了疥疮……乔布斯此行的结论是:在印度,他没有找到心中的圣人。正如他所说:“我们找不到一个地方,能待上一个月,得到醍醐灌顶的顿悟。”此时的印度已不是两千多年前那个文明古国,曾经辉煌的佛教已在这里消失,剩下的只有印度教瑜伽士高深莫测的说教、保健符和礼拜桌。
印度的真实状况与它神圣的光辉之间所存在的触目惊心的差距,让乔布斯对他幻想中的印度产生了许多疑问。特别是在印度,他第一次遇见那么多的穷人,他们和加利福尼亚穷困的嬉皮士不一样,因为嬉皮士们的穷困是可028以选择的,而印度穷人的贫穷是命运使然,是难以改变的。在印度,乔布斯接触到很多人和事,让他增长了不少见识。美国和印度在物质生活的舒适度方面简直有天壤之别,他以前的所思所想在当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乔布斯心中产生了不少疑惑:“我生平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改变世界作出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大。”此时,乔布斯也许还在掂量智慧和财富哪一个更重要,他又回到那个许多西方人一直没搞清楚的老生常谈的问题——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也许,他还不明白物质世界仅仅是人类大脑想象的体现,是内在的观念驱动着人的身体去实践,去创造出了这个世界。
此刻,乔布斯的内心也萌生了一种艺术家的想法——通过物质来传达思想,感动人们,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他决定以一种与过去不同的全新方式开始迎接他新的人生之路。
佛教、瑜伽、素食是青年乔布斯最为迷恋的几样东西,然而,这次的印度朝圣,乔布斯却没有找到心中的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