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她不懂这些人情常理吗?她身在珠海,却能给北京老战友的孩子买坐月子用的尿布等。夏天,还能邀请他们小两口住到香山自己的小院。她还曾送给朱述新的爱人(我育才小学的同学)一件高级水貂皮大衣。可作为她自己的孩子们却从来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即使对她比较喜欢的两个女孩小胖、徐然,也没有送过这么贵重的衣服。徐然要她一个收音机,还得付给她钱。
母亲有个女同事韩霭丽,1963年左右调到市文联工作。母亲见她总不穿袜子,以为她生活困难。一次开完会后,母亲悄悄把她拉到没人地方,塞给她几双袜子说:我给你带来几双袜子。
不料这位女同志笑了,婉言谢绝;自己从小就不穿袜子,连冬天也不穿。
弄得母亲有点尴尬,在文联传为笑谈。可大家都感到了母亲的善良,对同事有爱心。
然而她对家里人,就另外一副面孔。小胖临死前一段,常常也没有袜子穿,大冬天光着脚板穿双棉鞋,她却没说给小胖几双袜子。
在小胖的问题上,最能看出母亲的儿女情很淡。
1980年新刑法颁布后,公安局因证据不足只好释放了杀害小胖的嫌疑犯。此人已坐牢5年,拒不认罪。有个公安局的朋友把这消息透露给母亲,让她赶紧活动,否则那家伙就放出来了。母亲却平静地说:随它去吧,小胖已经死了,再关再判,也解决不了问题。何况那个人还有三个孩子。算了。
朋友很惊异,说母亲太善良了,连凶手的孩子都那么关心。
——然而这对小胖善良吗?难道小胖的命就这么不值钱,杀了就杀了,凶手可以逍遥法外,照旧唱歌吗?如果说,小胖死时,江青尚在台上,你害怕,还情有可原,但这个嫌疑犯释放时,江青已打倒多年,以母亲的人大常委身份和影响,完全可以为小胖的事,找有关部门领导交涉,再给好好查一查。可她只给市公安局的张烈写过一封信,就再也没管,眼睁睁看着那个杀人嫌犯给释放。以后多年,把小胖命案置之脑后。当哥哥问起这事时,她让哥哥写信催,自己却撒手不管。
私下她曾对林斤澜说过:这个事算了。那唱歌的也是个人才,反正人已死了,网开一面吧,不必再追究了,干嘛非要以命抵命呢?林斤澜感到母亲非常的大气。但作为孩子,我却觉得她缺少母亲的责任感,心目中留给孩子的位置太少。
孩子无辜被杀,这可是个人命关天的大事。母亲坚信小胖是那个唱歌的杀的,看电视时,一看见有他,马上换台,却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她醉心于帮助刘亚光打官司,她有时间为刘亚光,给这个中央领导,那个中央领导写信,却没有心思管小胖的命案,从没有为小胖的事给中央领导写信。
相比之下,一个农村妇女若遇见这种事,肯定会为孩子不顾一切地奔走呼号,哪怕豁出去啥也不干,也要上访申冤,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可小胖出事后,母亲难受是难受,却没有为小胖的案子花什么大气力。这是比一般老百姓水平高呢,还是不如一般老百姓呢?
母亲自己在1977年4月28日日记中说:
小胖,我的孩子,我对不起你!为了写作,我没有精力为你去奋斗,去打官司。也许今生你就这样冤枉地死了。
有位部长夫人说:1975年小胖出事后不久,曾在柳荫街碰见了杨沫同志。当杨沫同志说到自己的女儿出事时,口气一点也不悲伤,似乎还兴致勃勃的,满面红光,让这位部长夫人感到大惑不解。
其实,母亲当然难过。小胖是她亲手带大的,她为小胖付出的心血和金钱最多。但她是情绪型的人,感情冲动得快,消失得也快。过了那一阵后,就平息了。
小胖文革中为保护母亲使尽了力气,可小胖被害后,母亲却是这等表现,令孩子们凄然……她总以写那个很糟糕的《东方欲晓》为借口,逃避做母亲的义务,逃避为小胖之死伸张正义的责任。在这一点上,她绝对是个有欠缺的母亲!
她后来让家人把小胖的骨灰从老山骨灰堂取出来,放在家中,说将来要跟她一起埋在香山。可许多年后,不知什么原因,又吩咐秘书把小胖的骨灰给处理了。秘书去外面转了一圈后,说是把骨灰撒在了香山卧佛寺的一个坡上。
从此,小胖的骨灰荡然无存。
母亲长年在外写书,把小胖的孩子禾禾一个人扔在小红楼那空洞洞的家中。这个孩子从十来岁就感受着说不出来的孤独和悲哀。
直到晚年,母亲才写了一篇文章纪念小胖,可能她有负疚之情吧。
多年来,我常常思忖,为什么母亲对孩子缺少爱?
除了战争年代,确实有顾不上的问题之外,恐怕与长期以来大批资产阶级人性论有关。五六十年代不提倡母性、母爱,人性被认为是一种资产阶级意识而大加讨伐。冰心就因为宣扬“母爱”而受到批判。全社会提倡为革命不讲亲情——亲不亲,阶级分。因而孩子揭发老子,亲属之间划清界限司空见惯。母亲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要背叛自己的阶级就要表现得更极端。那时儿女情长被认为是觉悟低,受到舆论的批判和嘲讽。毛主席的“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教导已深入骨髓和血液,结果就有母亲这样的革命者,认为应把革命、工作、他人放在首位,以为母爱越少越好,这才算觉悟高,思想好,对同事、熟人甚至陌生的外人都远比对自己的孩子关心和热情。外人不穿袜子都要帮忙,自己的孩子明显地遇害,却撒手不管。在单位里笑容可掬,回到家却动辄打骂孩子,冷漠粗暴,照顾粗疏——谓之曰:严格要求,不娇生惯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