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队演出中(最明显的是爵士乐),个人有发挥的机会,有时即兴起来,同团者也能立即反应,有绝佳的配合默契,而每个人仍得会兼玩其他乐器,使得乐曲听来更为丰富。广告乐团就更要命了。每一次的广告作业,都是正式演出,而且都是唯一的,没有可能预演,也没有可能NG(重来一次)。并且,广告乐团永远无法固定演出曲目,因为每一次演出的观众或听众(客户)都是不一样的,也不能对演出场地做特定要求。作为广告乐团的一员,该有怎样的兼容性?
有一个非常贴切又生动的比喻:广告人必须要像鸭子,在水里可以游,在陆上可以走,客户逼急了还能在空中飞几下。站出来能代表公司、透显公司文化;能协同、处理人际关系;能不断地接收、收集资讯,与他人分享,而且愿意成为问题解决者;也能知道如何分配资源,掌握轻重缓急;甚至还要会谈判、交涉……
哇!你先别叫。其实放眼看一看,一般人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只专精于一种范畴之内,何况是广告人,很多事需要触类才能旁通。
你必须对你主管的客户的有关情况和知识了如指掌。比如,你正主管一家经营饮料的客户,那么就要研究整个饮料市场和关于饮料销售的知识,以及饮料的包装、味觉、价格、标光度等一系列问题。总而言之,你要在短时间内成为饮料生产、销售的专家,否则根本主管不好你的客户。因为客户跟你见面谈的不可能是你正熟悉的摇滚乐或拳击,所以准备做一个优秀客户主管的人,必须有在短时间内谢顶的准备,因为实在伤头脑。叶茂中已掉了一万多根头发了!
说白了,广告人是一个通俗职业,是音乐界的流行歌手,广告只是让众多的目标受众看到并因此而受劝诱去购买广告宣传的产品,该广告才算成功。
广告人的忙碌和辛苦是每个圈内人都知道的,一个打动人心的文案诞生,也许是用多少个不眠之夜换来的。能够熬夜干革命,大概也算是广告人必须具备的一个素质吧。
广告人是无家的游荡者,只能以工作上的成就感去弥补这种没有归宿的感觉。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客户也会犯错,否定你优秀的方案。人是需要鼓励的,广告人尤其需要自己为自己鼓掌。
文学家、画家可以坐在象牙塔里搞创作,广告人却只得深入到复杂的市场中去捕捉信息,深入到人群中去研究人,注定要“在路上”折腾,不得安宁。
广告不是完全的创作型行为,更多的是设计型行为。广告人要有“偷”功。只要对产品推广有利,任何别人用过的技巧、手法都可以用,不要不好意思。标新立异也是为了产品推广,但并不代表标了新立了异就是好事!国外广告大师和同行作品里的好东西尽管用,不用白不用。
说到底,广告人不是艺术家。艺术家之间没有超越,只有区别;而广告人却只视能否扩大产品销售、增加市场份额为衡量广告运动成功的唯一标准。
广告人是一个十足的“遵命职业”,玩个性,却不能视个性为神圣,该让个性收起来的时候,千万不要难过。假如你是个愤世嫉俗的同志,千万别踏入广告界,否则有得你难受。另外,我还要向所有有志于广告的朋友推荐一个很多成功广告人都有的习惯,那就是阅读,尤其要大量阅读杂志。每天看两本不同类型的杂志,每三天读一本书。如果能坚持一两年的话,必有所获。
美国广告协会总裁弗洛斯曾说:“广告事业是将平生的时光花在有趣活动上的挑战性工作,而且对我们的社会能产生动态的结果——唯有少数人能达成这种远景。”当诸位有机会踏入广告界时,必能发现这老爷子没说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