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节:第三章 无心插柳(7)

黄光裕家族的财富路径 作者:张小平


另外,在1998年黄光裕还买下他哥哥开发的五星级写字楼——位于北京朝阳区霄云路26号的鹏润大厦。鹏润大厦共32层,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兼做出租和出售。据黄光裕透露,该大厦租售率在90%以上。

十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农田,但现在已经成为北京最繁华的商业核心区域之一——它的东侧是一大片高档的别墅区,西侧是京城著名的“女人街”,著名的燕莎商城、凯宾斯基酒店等高档的商业和酒店机构也近在咫尺,另外周围还有很多外国的大使馆和酒吧一条街。因为这块宝地浓厚的富贵之气,黄家兄弟分别把新恒基大厦和鹏润大厦作为自己公司的大本营。鹏润集团的标志是一只巨大的雄鹰,寄托着黄光裕的像大鹏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商业理想,而鹏润大厦坐落在霄云路上,有“大鹏展翅,直冲云霄”的巧合。而以后黄光裕事业的发展,也印证了这种巧合。

在政商关系密集的灰色地带,黄俊钦衔枚潜行

大哥黄俊钦在房地产领域的步伐比黄光裕要迅猛得多。但黄俊钦的房地产之旅却留下一串灰色的踪迹。据《财经》杂志报道,在2006年国庆前夕,当时已经退休的原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被突然逮捕,黄俊钦、黄光裕兄弟也卷入其中。

据传,黄俊钦之所以有缘认识当时位高权重的牛忠光,完全有赖于一位叫雷瑛的北京女商人的牵线搭桥。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一直与牛忠光过从甚密,所以牛忠光对雷瑛及其介绍上门的黄俊钦颇为照顾。而在案发后,雷瑛也与牛忠光一样被捕。

基本查实的一笔最早的问题贷款,是由北京中行于1997年6月贷给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静安公司)的一笔款项,涉及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和1027万美元。而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时正是由黄俊钦所操控的。

1993年,黄俊钦成立了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一年之后,黄俊钦追赶时代潮流也戴上了“红帽子”,把新恒基挂靠在大名鼎鼎的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由私营企业变为了集体所有制企业。

约在1995年,黄俊钦对北京市北三环东路边一块地发生了浓厚兴趣。这个叫静安中心的楼盘项目,正是由静安公司进行开发的。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静安控股)和北京另外一家国有企业共同组建,主要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其中,静安控股占60%的股份。但在1995年前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仍然不温不火,静安中心地块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在北三环边安静地荒芜了好几年,也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外方股东准备割让这块“鸡肋”。

黄俊钦闻声而动,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进行接触,想要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了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捷成)先行接盘,而香港捷成实为黄俊钦的私人公司。

1995年6月,双方终于签下协议,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决定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给香港捷成,作价为1800多万美元。但当时的1800多万美元,对黄俊钦而言近乎天文数字。黄俊钦想到了一着“借鸡生蛋”的妙招——新恒基自找建设资金先进场施工,等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再以相应的楼宇面积抵冲股价款,然后对方再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妥当。

当年年底,安静了数年的静安中心终于传来了破土动工的机器轰鸣声。但手无余粮的黄俊钦很快“弹尽粮绝”,只得想尽一切办法开始筹集资金。当然,向银行贷款是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但银行贷款需要繁杂的各种文件和手续,而黄俊钦当时尚没有正式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抵押证明和文件。据《财经》杂志报道,情急之下的黄俊钦同于星旺等人,于1997年伪造了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因为有当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牛忠光的“照顾”,黄俊钦顺利地得到了5笔贷款,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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