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说,广告价值和大众趣味是一一对应关系,毕竟我们所从事的始终都是大众传播的事业。可是,当目标读者这个概念在2000年前后出现的时候,当一部分自命精英媒体的媒体,纷纷将“有权有钱有品位有影响力”的“四有读者”说成自己的目标读者的时候,广告价值和大众趣味就有了一定程度的偏差。
打个比方,一家发行量不过两万的周刊的“媒体老板”,可以跟销售名车的广告客户说,我比那份卖20万份的周报更值得你投放广告,为什么呢?你看那份周报,算它的传阅率,不过40万的读者,这当中,10万是普通市民,10万是农民工,10万是大学生,5万是穷酸知识分子,而且大多数分布在省会以下中小城市;我就不同了,周刊的传阅率是报纸的两倍多,算传阅率,我有10万读者,虽然与它40万不能比,可是,他们绝大多数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之类的一线城市,而且绝大多数是“四有读者”,你比较一下,你要卖名车,你不到我这里刊登广告,你不傻么?
这个比方或许过于极端,但读者确实可以管中窥豹,洞见最近十年来精英媒体的生意经。在这部生意经中,大众趣味左右着媒体的发行量,目标读者的趣味影响着广告商的投放量。
但是,自诩崇尚精英媒体的我不懂得,或者不愿意理会这样的生意经。在告别都市报的市井气息之后,在长达好几年的时间内,我按照精英偏好,拿着普利策特稿奖的作品集,见微知著地写着折射中国政经变化的新闻故事。后来,它们变成了一本本的时政、社会、政经题材的专著,比如《浙江发生了什么: 转轨时期的民主生活》、《权变: 从官员下海到商人从政》、《拐点: 影响中国未来的12个月》。从书的角度看,收录其中的新闻故事是否细微并不重要,因为它们一旦以某个主题集合在一起,就像某个人突然之间大声喊了一嗓子,足以引起片刻的喧嚣。
而它们当初作为新闻呈现的时候,很大一部分并未发出多大的声响,虽然它们在一大部分底层读者或者一小部分精英阶层留下了我的名字,可是,对于广告商来说,我的名字、我的大部分新闻是没有广告价值的,如果像我这样的人多了,我所在的报刊就很难在广告市场卖出大价钱。因为,广告商喜欢的新闻素材永远是“见著知著”,而不是什么“见微知著”,它们认同的表达方式是一刀见血,而非隐喻折射。只有前者,才是最有效的传播公式:“简单的”+“粗暴的”。只有这样的公式,才能吸引包括目标读者在内的最大多数读者的大众趣味,才能实现广告投放价值的最大化。
若干年后,带着这样的体认,我浏览了某家以主流、严肃定位的纸媒,看他们评选出的月度好新闻和年度好新闻。我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我曾经看重的见微知著的精英偏好下的新闻。我们过多地关注了某则新闻所承载的信息如何见微知著地折射了中国的痛与乐、欢与恨,而忽略了“特定老板”全部的“特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