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为了试婚,还是为了逃避婚姻?
爱就结婚,不爱就分手?不,这已经过时了,爱也不一定结婚,不爱也不需要分手,海誓山盟的尽头,我们多了第三种方法——试婚!
试婚,随时可以无条件撤退。
试婚,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试成功了就郎情妾意,试失败了就劳燕分飞,总之,没有一纸婚书的束缚,就有很多机会屡试屡败,屡败屡试。
今天,你试婚了吗?
爱情扫描
七年前,冰冰和小陆相恋了。爱得难舍难分,一秒钟也不愿分开,于是,他们同居了。
六年前,冰冰的父母得知了他们的恋情,对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小陆很不看好,不断地劝冰冰要冷静、要慎重。
五年前,小陆去了深圳。为了爱,冰冰毅然放下了工作,放下了家人,跟随小陆来到深圳。依然同居,房子变得很小,但被冰冰布置得很温馨。
四年前,冰冰养了一只小狗,非常可爱。小陆持反对态度,理由是,“以后养出感情了,要分开就舍不得了”,冰冰虽然不舍,还是把小狗送给了朋友,那夜,冰冰一直哭泣,小陆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三年前,冰冰说,我们结婚吧。小陆说,我们还年轻,还是先创业吧。我想给你最好的生活。小陆升职加薪,给冰冰买了项链、耳环,冰冰说:“我想要个戒指。”小陆不语。
两年前,冰冰开始花很多钱买护肤品,她对小陆说:“我老了,想要生个孩子。”小陆沉默。冰冰时常在见到可爱的小孩后变得神情黯淡,小陆视而不见。同事们都对冰冰说:“赶快结婚吧,结了婚生个孩子,早生早享福啊。”冰冰有苦难言。
一年前,冰冰开始失眠,严重的神经衰弱,有时甚至出现幻觉。精神一天比一天差,越来越不爱说话,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有时候明明两个人在家,却静得只能听见呼吸的声音。朋友说:“你们怎么还不把婚结了呢,眼看就七年之痒了。”冰冰再次对小陆说:“我们结婚吧。”小陆回答:“现在和结了婚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住在一起,相亲相爱,你就是我老婆。”
半年前,冰冰下定了决心,她对小陆说:“如果不结婚,我们就分手”。小陆借口公司加班,彻夜未归。第二天下午,小陆回到了家,神情恍惚地跟冰冰说:“好啊,我们结婚。”
五个月前,公司打算派小陆去日本学习,为期三个月,小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与冰冰约定的婚期,正在这三个月当中。小陆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用歉意的眼光看着冰冰。
飞机起飞了,冰冰泪流满面,她收拾行李,搬出了与小陆同居多年的小屋。
在日本,小陆不顾高额的越洋电话费,每天都给冰冰打电话,可能是听出冰冰语气里的伤感,他说:“宝宝,等我回去咱们就结婚吧。”
这一句话,让剩下的时光过得飞快。七年了,他终于开口说结婚了。
两个月后的机场,这对相恋太久的爱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结婚准备被提上了日程,冰冰忙碌而兴奋。但是有一天半夜醒来,冰冰发现小陆不在身边,阳台上,小陆孤独地坐在那里抽烟,表情忧郁。发现了站在身后的冰冰后,他说:“我以为我能做到的,但发现根本没有准备好结婚,再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们再试试,在领证之前,一定给你答复。”
冰冰一阵眩晕,直挺挺地昏倒在地上……
婚姻物语
冰冰:相爱为什么害怕相守?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提出分手,他也不答应?我们住在一起七年了,他还对我说再试试、再试试,究竟要试什么?我们适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难道七年了还看不出来?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对我没有信心,还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七年了,我对他好,迁就他,为他放弃了很多,却从来不懂他!现在,该放手还是该等待,我自己也不知道……
小陆: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结婚,根本就开心不起来。为什么一定要去领个证,摆个喜宴结婚,还要再生个孩子呢?
长辈看法
婚前同居这个观念对我们来说就已经很新,很难以接受了,更别说同居那么多年还不结婚了。作为长辈,我们实在想不通。
有个伟人曾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流氓行为。现在人不笃信这个了,但只恋爱不结婚,还是让人怀疑这个人的动机。住在一起那么久了,一切都已经彼此习惯了,为何就下不了决心去结婚呢?
专家支招:同居和试婚不是一回事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罗惠兰教授认为,同居现象的普遍化,与整个社会婚姻观念的淡化有关。很多年轻人不再视婚姻为神圣的契约,不希望被婚姻关系束缚住,害怕婚姻失败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他们大多数愿意先同居试婚,既了解了彼此的好恶,又节省了生活开支,还学习了该如何经营婚姻。
但是,同居与试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首先,同居者之间完全没有婚姻承诺,不合则分。而试婚者都抱着最终走向婚姻的共同目标,会像真正的夫妻那样尽力维护两人的关系。其次,因为没有追求婚姻的主观愿望,所以同居者一旦遇到问题,反而会增加失落感,甚至引发暴力冲突。另外,同居关系的双方更看重自己的独立自主和个人利益。他们在共同生活的外衣下,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个体。而试婚者有相互沟通的愿望,他们会努力提高两个人的匹配程度,寻求建立更稳定的二人关系。
根据这些标准,对于那个不想结婚的人做出一些清醒而准确的判断吧。如果只是试婚,那么可以通过增强彼此的信任度和安全感来促进婚姻的生成,但如果对方真的只是抱着为了消除寂寞而同居的态度,那么早日离开方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