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父亲母亲(3)

吴敬琏:风雨八十年 作者:朱敏


战火中的事业巅峰

邓季惺对物资供应也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性。

当时,正值抗日战争,纸张供应十分紧张,而报纸销路激增。她就派四五个人专门购买、储备纸张,以保证报纸的正常出版。

与此同时,战争使物价不稳,邓季惺及时把报社赚来的钱兑换成美元或黄金以防贬值。

然而,战争打破了原有的秩序,《新民报》坚持出刊到1937年11月27日,不得不迁往重庆。仅仅一个多月之后(1938年1月15日),重庆版《新民报》就正式问世。

1941年11月1日,《新民报》又成功策划出版了“晚刊”,后来发行量达到4万多份。这为他们扩大经营积攒起了足够的实力。

1943年,邓季惺又率领一支队伍来到成都,相继推出了晚报和日报。直到抗战后期,两地《新民报》的最高日发行量达10万份之多,堪为后方报业翘楚。

与此同时,邓季惺夫妇对事业的钟爱和良好的人缘,也为他们赢得了四川财阀和金融机构的支持。

在重庆和成都,但凡有声望的工商企业或银行,几乎无一家没投资过《新民报》的。

由此,报社股东会接二连三地决定增资:1944年5月,增资为1200万元;1945年3月,再增为2000万元;6月,为了筹备抗战胜利后在上海创刊,另需组建一家重庆新闻公司,又决定集资3000万元。此时,由于法币天天贬值,邓季惺将所筹资金和报社积累纷纷买进黄金、美元,以求保值。

不仅如此,在每次增资的过程中,报社还对有贡献的职工按年资和贡献大小,分别赠予不同股份,从而留住了大批仁人志士。

1945年9月18日,日本投降刚刚一个月,邓季惺就由重庆飞回南京。是年秋冬,邓季惺办妥了《新民报》南京版复刊和上海版、北平版的开办事宜。在《新民报》上海版的发刊词中,他们向读者这样表白:“我们愿意忠于国、忠于民,但是坚决不效忠于任何政治集团。”至此,《新民报》拥有五社八版,达到了事业的巅峰。①

奈何时局

就在报业如日中天之际,时局之变,令满怀热忱的理想者们沉甸甸的希望突然脱离了预定轨道。

抗战结束后的第三年(1947),意欲“行宪”的国民党,决定选举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

此时,盼着中国早日走入法治轨道的邓季惺和陈铭德,尽管对国民党的所作所为早已深恶痛绝,却依然对“宪法”和“立法院组织法”多有寄托。

这对报人夫妇,多希望能出一部“出版法”来保障言论出版自由。夫妇两人决定,分别参加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的竞选。

那时的吴敬琏思想激进、追求进步,在他的头脑中,旧政权已经穷途末路,一个“日月换新天”的崭新时代即将到来。对于父母的做法,他和接近共产党的二姐夫关在汉竭力反对。

不过,通过竞选,陈铭德和邓季惺还是进入了国民大会和立法院。

尽管如此,由于在600多位立法委员中,绝大多数是国民党各派系成员,像邓季惺这样的无党无派者和地下统战组织成员,实属极少数,夫妇两人不可避免地经历了理想失败的又一次考验,从追求法治而参选,到因入选而被深深地卷入了政治纷争。②

1948年,刘邓大军飞渡黄河后,人民解放军每占领一座城市,国民党政府都要派空军轰炸。尤其是6月17日开封被攻下后,国民党立即派出大量飞机轰炸,造成大批平民死伤。

当时,作为立法委员的邓季惺,在立法院对国民党政府轰炸开封提出严正质询和相关动议。次日,南京《新民报》发表了邓季惺的提案,引起一些人极度不满。在第二次会议上,邓季惺刚上台,反对者就指责她泄露机密,制止她发言,结果支持者和反对者互相攻击,会场乱作一团,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孙科只好命令休会十分钟。

《新民报》最终没能逃脱厄运:上海版被停刊,重庆版遭严重迫害,南京版被永久停刊,成都版被查封,各地编辑、记者和其他从业人员相继被捕、被杀和逃亡。

邓季惺被迫逃亡香港。据说,国民党政府撤到台湾后,还对她发布了“通缉令”。

风平浪静的香港,成了邓季惺短时的避风港。她对国内局势密切关注,对《新民报》时常挂怀。

邓季惺跑去问时任中共香港工委负责人的夏衍:“解放后,还能不能私人办报?”夏衍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回答。这让邓季惺夫妇重又燃起了希望。他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在夏衍的安排下,1949年4月中旬,邓季惺乘船北上,先是去了天津,接着来到了北平。她早就想好了,要在这个将来的新中国首都继续自己的报业生涯。只是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自己经营半生的事业,就此不再属于他们了。

1950年4月,《新民报》成都社自行停刊;同月,南京两社因南京由直辖市改省辖市而结束办刊。1952年1月,重庆社因资金不足而自动停办;4月,北京社的资金财务被北京市委收购,改名为《北京日报》。1953年1月,上海社也被上海市委接管。

在公私合营中,由于邓季惺夫妇还有点股份,就立即被扣上了资本家的帽子。他们把为人民立言作为办报初衷,期望通过改造社会来积累财富、发展事业。事实上,他们并未去拿定息分红,反倒将个人存款都捐给了工会基金。

在1951年底开始的“三反”、“五反”运动中,他们得到了“基本守法户”的结论,尽管邓季惺满腹委屈,却迫于形势而无法自辩。

在公私合营后,他们永久远离了《新民报》这个曾经的大舞台。陈铭德被任命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业局副局长,邓季惺则从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降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不过,他们在工作中,依然尽心尽力。邓季惺主持建造了北京市第一个火葬场;陈铭德则把在上海吃过的好餐馆搬来北京。①

自此以后,这对相濡以沫的一代报人,再也没有直接过问过报社的事情。然而,他们所秉持的“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办报理念,以及科学管理的企业家精神,无疑为后辈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①吴敬琏:《以企业家的姿态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见《吴敬琏自选集(1980-2003)》,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619-624页。

①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页。

①吴晓莲:《我和爸爸吴敬琏》,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191-193页。

①郑连根:《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和〈新民报〉》,《炎黄春秋》2005年第4期。

①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②郑连根:《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和〈新民报〉》,《炎黄春秋》2005年第4期。

①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22页。

①同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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