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异域邂逅

当你途径我的盛放 作者:《读者·原创版》杂志社


我和马丁在纽约街头散步的时候,他一边扬起下巴指向刚超过我们的两个人,一边把嘴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右边那个人是某部有些名气的电影的导演。为了不让我对他这番举动产生误解,他特地说明:“我现在所做的,正是典型的纽约人的做法:他们见到名人的时候,假装不为所动,但是等名人过去以后就冲着他们的背影窃窃私语。”

这就是马丁,毫无保留,毫不做作,孩子般的天真、坦率。

认识马丁是在印度的杰伊瑟尔梅尔。

杰伊瑟尔梅尔,印度最西部的小城,历史上是、现在也还是军事重镇,还曾是印度与中亚贸易的“骆驼商路”上的枢纽,是沙漠里的一座石头城。漫漫黄沙里拔地而起那么一座金黄的城池,它的雄浑,会让你想起岑参、高适的诗。历史上的政要富商在杰伊瑟尔梅尔盖满了巨厦豪宅,它们现在有的被辟为博物馆,有的被用作客栈。踏着田黄石一样橙黄润泽的台阶走进其中任何一家,在幽深的、一个连一个的庭院中缓步穿行,在天井旁的回廊下小坐,抚摸毡垫、靠枕上用金线刺绣的各种植物图案,眼观像木刻一样精雕细刻的黄色砂岩屋檐、窗棂、室内装饰,任沙漠里吹来的风在你身上轻抚,熏香在空气中若有若无地游走,你知道,你终于追寻到《一千零一夜》中描绘的那种阿拉伯的绮丽和浪漫了。

我很喜欢杰伊瑟尔梅尔,但我在那儿最大的收获却不是古城的景致,而是马丁。

当我在杰伊瑟尔梅尔旧时的首相府邸前手搭凉棚四下张望的时候,有人径直朝我走来,问我:“我包了一部吉普车做半天的沙漠游,但一个人去太贵了,我想找人一起去,两个人分摊费用就很合算。你有兴趣吗?”

是位四十多岁的绅士,脸上是戴着墨镜也遮不住的喜悦,不知道他在高兴什么。他1.9米左右的个子,浅色的衬衣扎进短裤里,背着双肩包,脚蹬旅游鞋。

我骑着骆驼在沙漠里旅行了两天,刚回来。

他包的车快开了,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人,他就干脆一个人去了。他自己安慰自己:反正我尽力了。

这个人就是马丁,纽约来的一个律师,现在在休假。

我们都刚到印度一个多星期,还要再待些时候。我去过纽约,他想去中国。我们可聊的东西很多,就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接着聊。

晚上我到餐馆等他。约定的时间过了几分钟,才见他从一辆蹦蹦车上跳下来,一边跑一边道歉、解释。

他租的吉普车在回来的路上没油了,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肯停下车帮他们。他是拦过路车回来的,先拦了辆坐着一个印度家庭的吉普车,坐了一段,然后,又拦了辆拉了几十吨石头的大卡车,最后找到一辆蹦蹦车。

“我站在路上,周围都是沙漠,什么也看不到。我以为今天回不来了呢。”

半天的沙漠游都弄得这么有传奇色彩。

但是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是个非常令人开心的聊天伙伴和吃饭的搭档。

马丁是那种说话一刻不停的人,而且,他的话题换得极快,他也有的是新鲜有趣的话题。

他的口头禅是: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巴黎我去了不下一百次,每次去都看几个博物馆,到现在还有我没看的博物馆!

你知道吗?纽约的洛克菲勒中心里面很早就有旅行社。我从5岁开始,定期自己坐地铁去那儿拿各个国家的海报回来贴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从10岁开始向父母请求自己出国旅行,到14岁的时候获得批准去伦敦,条件是我必须把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写下来。我在伦敦过海关的时候,他们要看我的回程机票。我给他们看我爸爸给我的运通卡,他们都不相信!

你还要去纽约?你一定要去弗里克博物馆看看。弗里克博物馆原来归弗里克家族所有,后来被卡内基买下来了。卡内基买的时候对弗里克说,你开价吧,随便你说。结果弗里克开价4000万美金。卡内基二话没说就接受了。4000万!一百年前的4000万!多少钱啊!弗里克问卡内基,如果我开价5000万,你也会接受吗?你知道卡内基怎么回答吗?他说,不告诉你。

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二次来印度。我还要再来,每个来过印度的人都会一次一次地回来。

我在法国普罗旺斯旅行的时候,找到一家我非常喜欢的旅馆,他们每天晚上都给我拿来一瓶或者半瓶不同的葡萄园酿制的葡萄酒,美极了。他们还给了我那些葡萄园的名片。但我去那些葡萄园买到的葡萄酒,怎么也比不上旅馆给我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最好的酒已经卖给我住的旅馆了!

你知道吗?泰国创了交通堵塞的世界纪录,堵车堵了一百二十多英里。

你知道吗……

我哪里知道这么多,不过我知道,跟他吃的这顿饭,是我开始旅行以来最美味的一餐。吃完饭,我开始改变以前的无知状态,对印度菜陡生敬意。

吃完晚饭已经快11点了,我们一起步行回杰伊瑟尔梅尔要塞里的客栈。路边的小商铺大都关门了,路上就我们俩,铺路的石板在路灯的照射下泛着光,城墙被射灯抹成耀眼的橙黄色。走进要塞的大门,走到瓮城里的广场中心,我们完全被巍峨的城墙、碉楼所包围,头上是闪烁的群星。马丁伸开双臂,仰望星空,热情洋溢地赞叹:“这不可能是真的!你知道我怎么形容这里吗?古巴比伦城肯定就是这个样子!”

从见到我的那一刻开始到现在,夜里11点多,在沙漠里、在路上折腾了半天,他还是这么激情澎湃。从5岁开始,他就这么激情澎湃。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可以这么长时间保持对一样事物的狂喜——儿童一样单纯的狂喜。

第二天我赶下午的长途车去乌代普尔,他坐夜班火车去印度南部。他送我,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他在乌代普尔住过的客栈的名字。我的蹦蹦车开出去一段了,他喊住车,追上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巧克力糖给我,说长途巴士比火车辛苦多了。

印度一别,一晃就是一年多。

我到纽约去找他,发现他没跟我说的故事还多着呢。

他在中央公园旁的公寓,原来大有来头:隔着一个门就是梅格·瑞恩在电影《当哈利遇见莎莉》里的男朋友住的公寓,而他的街坊还包括斯皮尔伯格等人。

他开着他的凌志车带我去他小时候长大的社区逛的时候,跟我说:“没想到我会开日本车吧?我没钱。”

到了那儿,我有点儿吃惊,那是纽约的远郊,古树参天,一条条幽长的车道尽头是一幢幢花木掩映的豪宅。我熟悉肯尼迪的传记,看看路牌,发现这里正是出身富豪家庭的肯尼迪少年时生活的社区。我问马丁:“你爸爸一定很有钱吧?”

“不算很有钱,我们只是过得舒适而已。”

好一个舒适!以前我以为我的两室一厅才叫舒适呢。

到底是个美食家,马丁执意领我去逛了一家他常常光顾的卖各国食品的市场。他一边四处溜达,一边对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食品、调料指指点点,一边滔滔不绝地解说。他一张嘴,我突然觉得他好像在说拉丁语或者什么歪门邪道的语言,除了“你知道吗”这个口头禅和国家的名字,剩下的我完全听不懂。

午餐我们在一家名人常常光顾的以色列餐厅解决。知道我没吃过以色列饭,他特意关照柜台上的师傅先切块肉让我尝尝。那块肉有一副扑克牌那么大,我香香地吃下去后很想立刻离开,因为我差不多吃饱了。等马丁端来我们点的三明治,我才明白为什么师傅给我那么一大块肉只是尝尝——因为正式吃的三明治里面夹着五六副“扑克”呢!以前听人说美国之所以超级胖子奇多,是因为老吃麦当劳之类的垃圾食品的缘故,进了这家餐厅,才知道我们冤枉了麦当劳。麦当劳的巨无霸汉堡要是和这家餐厅的三明治搁一起,看起来估计就是站在姚明跟前的我那个样子。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兴致勃勃地说:“我知道一家特别地道的意大利饭馆。”

中午那个三明治此刻正像一块砌长城用的砖头一样在我的胃里支着,我只好撒谎了:“真不巧,我约了人。”

第二天一早,他特意横跨中央公园,从家里赶到大都会博物馆,利用他博物馆会员的特权免费把我带进去,先匆匆领我看了一遍他最得意的展品,才离开去忙自己的事……

又隔一年,当我在波兰转悠的时候,用电子邮件向他报告我的旅行,他回邮件说:“我们曾经在同一天都在克拉科夫!”

他在邮件中写道:“我马上要去巴黎。你知道吗?圣路易岛上有一家好餐厅,你必须跟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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