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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低碳转型: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07

低碳转型路线图 作者:熊焰


六、低碳转型的五个属性

低碳转型有五大属性——自愿性、受迫性、全面性、收敛性与渐进性。认清这五个方面的特点,将有助于加深对低碳经济和低碳转型的本质特征的认识。

低碳转型的“自愿性”

最近,因矿产资源极其丰富,人均坐拥1300万元地下财富而冠以“中国科威特”之称的陕西榆林市,开始走经济转型之路,市政府不惜开罪在该市投资开矿的各路财神,公开拒绝了某大型国企要在该市扩大煤矿开采规模的要求。该市的主政者称:榆林每采1吨煤,就会破坏地表水284吨,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近100亿元,而采煤、产油造成的环境代价却高达160亿元!以前的粗放发展模式虽然造就了榆林市的经济奇迹(GDP增速连续7年位居全省第一),但却是一条破坏可持续发展的不归路,所以必须进行调整。

榆林市的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目前面临的现状与抉择。对中国来说,走低碳转型之路其实是一种内生需求,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作出的自然、自愿选择。

近些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让中国取得世界瞩目的成就,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一方面成就了“中国奇迹”,另一方面也让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各类资源消耗严重,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同时中国也跃升到了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位置。

温室气体排放增加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是中国的资源禀赋结构。中国的能源消耗以煤为主,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高达70%,如果把能源比作“工业粮食”,那么煤炭可以归入“粗粮”范畴,燃烧煤炭产生出的二氧化碳气体,要比燃烧同等量的石油和天然气的产出高近30%和70%。这种能源消耗结构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的高排放现状。

二是中国的产业结构。在当前国际产业链分工中,中国作为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最大承接地,在整个制造业体系中承担“最苦”、“最脏”的工作——位于“微笑曲线”产业链底部的生产加工环节,而这一环节正是制造业中消耗资源最多、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最大的一个环节。由此,中国不但成为了一个制造大国,也成为了一个排放大国。

可以做一个形象的比喻:在产业国际分工大家庭中,欧美发达国家好比家庭中五六十岁的老人,经过长期发展,他们掌握的技术已很先进、能耗也低,不用再干重活,排放自然也少;而中国则不同,中国如同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在大家庭中承担壮劳力的角色,干重活多,吃得也多,且还多是粗粮,排放自然也就高。

所以中国的高排放是无奈的,是不得已之举。谁都不愿意这样,有谁愿意一辈子干粗活、吃粗粮呢?当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一定经济基础之后,经济转型是必然的,也是中国所作出的自觉选择。

而且中国本身也深受气候剧变之苦,据统计,1999—2008年,中国发生自然灾害252起,死亡人数113万人,受灾人数1048亿人,经济损失高达75049亿美元。2009年以来,中国的气候变化趋势更为明显,从冬季的雪灾,到春夏的旱灾,再到如今全国各地的水灾,几乎都与气候变化有关。根据IPCC的报告,一旦全球气候变暖超过临界值,发展中国家的损失将最为严重,而中国是最易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适应气候变化的任务十分艰巨。这种现状条件下,就不难理解中国政府在节能减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决心了。

过去几年中,中国加速节能减排促进低碳转型方面的进程已明显加快: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2006—2009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6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8000多万吨、炼钢产能6000多万吨、水泥产能21亿吨,形成节能能力约11亿吨标准煤;在节能增效方面,2009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1438%,相当于少排放近9亿吨的二氧化碳;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2009年风能装机总量达到258万兆瓦,占全球总装机容量的1628%,居世界第二位;累计光伏发电305兆瓦,比上年增长了110%等。

中国所取得的这些成效殊为不易。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还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中国还有上千万的贫困人口,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发展仍是中国的第一要务。在这种现实状况下获得如此大的节能减排成就,充分显示出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负责态度。

正如温总理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所强调的: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

如果追根溯源,还可以发现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所坚持的态度其实由来已久: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到后来提出的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再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现在的发展低碳经济,其实中国政府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核心宗旨都是倡导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关注和保护环境,建立人与环境间的和谐统一。

这种观点在中国自古就有。中国从古以来就推崇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即实现所谓“天人和谐”,“天人合一”,对此儒、释、道的各家经典中都有明确表述。道家很早就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观点,其意即人与天地是相通的,而自然法则在其中处于最高位置;儒家集大成者董仲舒后又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说法,其意就是劝告政府在治理国家时,要讲究天与人的和谐共处;而佛教中有一个基础性观点就是“众生平等”,意为包括人类之内的地球上所有“有情众生”,在生命尊严这个尺度上是完全平等、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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