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儿,他见各房的男男女女、大大小小谁也不说话,便问:“民国九年,老七曾经送给各房一份礼物,就是让大家记住祖辈创业的艰辛,不知各位还记不记得。”
此言一出,只见在座的各位,有的茫然,有的愕然,有的不以为然,有的吞吞吐吐地说:“早八辈子的事儿,谁还留着那个……”
当然,也有人说:“记是记着,就是记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乐达义说的,就是民国九年(1920)四月乐达仁离开北京回天津之前,给大家留下的礼物。原来,乐达仁看到四大房整天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人心涣散,对同仁堂的兴衰毫不在意,还有的沉醉于声色犬马之中,非常痛心。他就想用什么办法能激励乐家的昆季子侄呢?想来想去,他突然想到了一样东西,那是老祖母过世后,他无意中发现了祖上留下的几张废弃合同,其中一张是乾隆三十年(1765)续订的合同,因为乾隆十八年(1753),同仁堂典给了外人,但那时的合同已经丢失,因此,是多少钱典出的无从考查。而乾隆三十年续订的这份合同中有“年限已满,续做十年”的文字,可见当时乐家无力赎回同仁堂,只能仍做每天拿五吊“铺号钱”的挂名东家。
第二张合同是嘉庆十九年(1814)与二十三年(1818)订立的。大致内容为:“众东家典到同仁堂药铺一座,两处房间,家具装修等,言明实典价二两平纹银四万三千八百两,又陆续欠本堂公中银三千九百两,二共押银四万七千七百两。一典八年,银到回赎与乐姓。”
在这张合同上,参股的“众东家”竟多达二十多人。
第三张就是当年乐平泉保存下来的以六万两银子将同仁堂租典给朱姓的合同。
看到这些,乐达仁感慨万千,他想到了祖先创业的艰难,又想了老祖母对他的培养和期望,再看看今天各房如此不争气,他再也忍耐不住,提笔疾书起来:“达仁自小就和各房一样养尊处优,生活富足,这都有赖于‘祖遗共有’的同仁堂。殊不知,同仁堂自清朝初叶创设以来,其间几经变更,我们的祖先为此耗尽了心血,经过了许多挫折,才把同仁堂完整地留存到现在。这些并不只是口口相传,我曾经在祖上留下的字纸中得到确实的证据。”
乐达仁接着说:“自从我们的祖母弃世以后,在表面上看,乐家似乎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可是实际上各房兄弟之间心志涣散,家庭矛盾和生意纠纷不断,已达极点。究其原因,由来已久,不能专归哪一个人。我前些年,不忍坐视这种情况发展,勉强担当重任,竟因为遭忌不得不中止。因此愤而出走,周游四方,自谋生活路。靠着坚苦不拔,百折不回,现在总算有了些成就,能够自立了。回看祖遗共有的同仁堂,集中于它身上的纠纷和矛盾尤其激烈。我自愧无才,没有办法挽救。然而现在我们同心努力,出面维持还不算晚。希望我们兄弟子侄同心同德,不咎既往,各自让步,重新建立一个完善的规则。这样,祖宗艰难缔造的事业,就不至于荡然无存了。同仁堂存在,大家都可获得利益;同仁堂被毁,大家均受损失。就是以现在而论,各房每年还能得经费万金(编者注:一万两银子),对各房不无小补。如果同仁堂受了损害,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辨自明。我乐达仁只是同仁堂的一分子,知无不言,因此将先世所遗留下的嘉庆年间的废旧合同,除自己保存外,分送各房兄弟和子侄每人一份,并且将这段历史加以说明。如果你们能把它悬之座右,一见便能警示自己,了解祖宗保留下一份资产多么不易,我就烧高香为他祈福了。我这个举动并非迂腐,不过是希望各房兄弟子侄,上体先人创业之艰,下鉴达仁用心之苦。不要以为我是拿废纸污人眼目,而笑话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