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七、立案审查迫害致死(9)

贺龙的非常之路 作者:顾永忠


在同贺龙遗体告别后,薛明仍然被送往西山。

当天晚上,贺龙的遗体就被悄悄地送往八宝山以“王玉”的化名火化了。

火化时不让亲属到场,火化后,“贺龙专案组”把骨灰盒,秘密放在一个小殡仪馆里,并下令:不准传出去,要绝对保密,不让人们知道贺龙之死的真相。

在贺龙去世后的第二天,6月10日上午,黄永胜、吴法宪、邱会作等人召集专案组人员开会。

授意他们:贺龙的死亡报告“要写得详细,某年某月治过病,让人们知道我们做过许多工作”,“专门有医生照顾,人家一说,我们尽到了责任”。

11日,专案组遵照黄永胜等人的旨意,写出了“贺龙的死亡报告”,把没收贺龙自带药品,拖延抢救时间,以及进行反治疗等重要情况一概隐瞒,只笼统地说:“经多方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故意欺骗党中央。

周恩来在审阅“贺龙专案组”和301医院写的两份“关于贺龙死亡原因的报告”时,没有任何批示,就退回了“贺龙专案组”。

对下面呈送的报告一言不发,周总理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贺龙去世后,林彪一伙继续对他亲属进行迫害。

叶群给吴法宪打电话说:“还有薛明,她对我们的情况很了解,要把她送得远远的。”

“一不能让她死,二不能让她逃,三不能让她胡说八道。”

惟叶群之命是从的吴法宪,立即派人把薛明押送到贵州的大山沟里,派了一个班的兵力,把她当成重要犯人那样严加看管,强迫她改名换姓,不准给子女写信,剥夺了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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