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产生
在罗马帝国走向衰亡的过程中,基督教可以说成了罗马人精神上的腐蚀剂。
基督教是一种崇拜、信仰上帝和上帝之子“救世主”的宗教。在古希腊文中“救世主”被称为“基督”。基督教最初产生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
基督教的创立者耶稣是巴勒斯坦犹太人。犹太人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曾先后遭到埃及、亚述、新巴比伦、波斯、马其顿、塞琉古王国的奴役和统治,公元前63年又被罗马征服。罗马统治时期,沉重捐税和民族歧视将犹太人推向了苦难的深渊,导致他们屡次起来反抗,仅在公元66—70年、113—116年、132—135年就爆发了三次大起义,但都遭到血腥镇压。大批犹太人惨遭屠杀或流落异乡。起义的失败和被镇压,使犹太人在现实面前感到无能为力,只好从宗教中寻求出路。公元1世纪初,在犹太人反抗罗马人统治的斗争中出现了撒都该派和艾赛尼派等秘密教派。早期基督教就是从艾赛尼派分化出来的拿撒勒派。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论、救世主观念和创世神话等,并接受犹太教的《圣经》,称之为《旧约》。此外,基督教还吸收了从埃及、叙利亚、小亚和波斯等地传播过来的宗教思想。希腊、罗马哲学思想,尤其是斯多噶学派的逻各斯思想对基督教形成也有重要影响。基督教教义中有关人是神的奴隶,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等都来自斯多噶学派。基督教将东方神秘色彩导入罗马现实生活,以消极地等待末日取代积极的现世进取,使人们忘记了国家的拯救,导致了帝国的衰亡。
基督教产生后,由于其主张与犹太教传统教义相抵触,犹太教不承认耶稣为救世主,并将此派教徒逐出圣殿。基督教和犹太教分离,在地中海沿岸特别是小亚一带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教派,其信徒以犹太人居多,也有非犹太人。信徒的社会成分有自由民,也有奴隶和被释奴隶,主要以下层民众为主。
早期基督教的基本特点在于它打破了民族宗教的狭隘性,建立起一种新的世界性信仰。其教义主要表现在:首先,基督教崇信上帝为宇宙唯一真神,上帝永远惠顾于其选民。它打破了犹太教的传统观念,将选民范围扩大到一切民族,这说明它不仅是罗马帝国条件下的产物,而且也是它最后能战胜其它宗教而成为罗马国教的重要因素。其次,基督教强调只要信仰基督降临,就能得到拯救和上帝的赐福。这在宗教史上是一个重大突破。它打破了原始宗教需靠大量献祭才能赎罪祈福的传统,为穷人的宗教解脱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对于贫困的社会下层特别具有吸引力,适合于在罗马帝国成长。最后,早期基督教废除了犹太教各种献祭与烦琐的仪式,打破了犹太教的排他性、孤立性与保守性,为它在罗马社会下层的流传解除了思想障碍。当然,早期基督教对劳动人民最富有吸引力,最能打动他们心弦的还是它的政治思想和主张。
作为群众运动自发的产物,基督教最初自然带有一些反对现实社会尤其是反对罗马统治的特色。《圣经·启示录》将罗马比作“大淫妇”;把罗马描写成“七头十角的野兽”。抨击罗马君主的“滔天罪行”和“不仁不义”。另一方面则把耶稣基督比作“羔羊”,预言“羔羊”必将战胜“七头十角兽”,推翻罗马帝国。早期基督教同情穷人、主张救济贫困,实行公共消费和人人平等。《使徒行传》就主张建立一种赈济穷人、信徒之间经济互助的消费公社,这对于生活极端贫困的下层民众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马可福音》更是反映出早期基督教对富人的憎恨和对穷人的爱护。耶稣公开宣称天国是属于穷人的,有钱的人是不能进入天国的。“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天国还容易。”由于仇恨罗马的残酷统治,早期基督教指出了推翻罗马统治、建立理想国的途径和依靠力量。尽管基督教将希望寄托于救世主,但并不排除暴力手段,《马太福音》就借耶稣之口强调:“天国是容许暴力的,是由暴力者用武力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