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如何恪守量入为出的原则(5)

理财有道 作者:刘彦斌


(5)商场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旦消费者同商场发生了纠纷,商场怎么说怎么算,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6)尾货甩卖。

有一些商家在大的商场或酒店中借销售外贸服装尾货为名,实际上在销售假货。

2电视广告销售陷阱。

打开电视机,电视上往往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广告中在宣传各式各样的产品。其中,大多数广告对所宣传产品的作用和功效都有夸大的成分。有一些广告商利用名人效应,宣传一些功效子虚乌有的商品。2007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两个产品,一个是藏秘排油,一个是锅王胡师傅无烟锅。藏秘排油的广告语是“三盒抹平大肚子”,实际上有些人在服用了该产品之后,不但没有减肥反而体重增加了,而它的价格却很贵;锅王胡师傅的广告语是“炒菜无油烟,炒菜不粘锅”,而实际的使用效果是既有油烟又粘锅,但它的售价是普通锅的近十倍。

与此相类似的,夸大了产品功效的广告,在电视上并不鲜见。

3邮购陷阱。

很多家庭都收到过邮购商品的小广告。打开小广告,邮购商承诺用邮寄的方式销售许多物美价廉的商品,诸如服装、玩具、电子产品等等。由于邮购这种方式供需不见面,在市场邮购活动中,一些不法的经营者往往将邮购变成了欺诈消费者,牟取暴利的手段。

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种欺诈方式。

欺诈方式一:款到发货,实为拖而不办。

消费者在把钱给邮购商汇过去之后,汇过去的钱有如石沉大海,迟迟收不到商品。

欺诈方式二:虚假广告实为诈骗。

我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则邮购广告上写着,本单位销售无毒、无味、无副作用的鼠药,每公斤一百元。有位农民想购买两公斤,钱汇给邮购商之后不久收到一封来信,信里面写着这样一句话:“一间房子养一只猫,两间房子养三只猫。”

欺诈方式三:质优价廉实为质劣价高。

有些邮购商给消费者发的货同邮购广告上写的完全相悖,他们邮寄出一些质量非常低劣的产品,比如以玩具照相机冒充照相机,以无法听的“随身听”冒充随身听。如果要求维修,他回答可以,但是要再支付邮购费,最终购买的邮购产品比名牌产品还要贵。

欺诈方式四:明为中奖,实为骗钱。

4网络销售陷阱。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很多商家都利用互联网销售产品,一些不法之徒乘机利用互联网行骗。2007年4月16日,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2007年4月15日,奥运会的门票正式开始销售。然而,在此之前,冒牌的第29届奥林匹克奥运门票“官方票务网站”正式上线,设计陷阱骗人钱财。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将该网站查封。否则,很多人购买奥运门票的钱就会流入这些不法之徒的腰包。

与此相似的网络销售陷阱数不胜数,有的不法之徒居然开设了跟某国有商业银行几乎完全一样的网络页面,诱导网民登录,从而达到骗取网民银行资料、骗取存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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