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转变干部作风
这是吴官正同志在山东省市地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
(1997年5月13日)
农民负担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去年底专门作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各部门对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与中央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对这项工作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农民负担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农民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定性力量,是实现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主力军。如果因为负担过重而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受到伤害,势必会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痛下决心解决好。
减轻农民负担需要上下共同努力,不能光要求基层的同志,领导机关更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特别是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和纠正不符合《决定》精神的文件、项目,把住加重农民负担的关口,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集资活动,一律先停下来,以后的集资也要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要逐步减少;报纸、刊物的征订,一律不准层层硬性摊派,省委机关首先要带头压下来。发展经济,进行建设,为群众办好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充分考虑本地的条件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好事办好。减负工作不能就负担抓负担,还必须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既要教育农民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把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农民负担,把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努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程度,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和兴办公益事业的实力,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
农民负担能不能减下来,与干部作风关系甚大。要善于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千方百计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如果我们对群众的态度端正了,真正把老百姓看成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怀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他们,就决不会去打群众的主意,向农民乱“伸手”,更不会简单粗暴。我们所做的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想问题、办事情都应当以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办群众满意、放心的事情,做人民信任、拥护的干部。
转变作风,要从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树立良好形象。在这方面,各级都不要等,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大力倡导求实务实,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同志,每年都应安排一定时间,到最穷的村里去,到最困难的企业去,了解群众意愿,体察群众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转变作风,对不同层次的干部应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省纪委制定了一个《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转变作风若干规定》,先试行,边实践,边完善。
纪委要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章规定纪委的任务之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党风主要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能,坚持有破有立,既坚决刹住各种不良风气,又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正气,刹风正纪,走注重建设的路子。一要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