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党员干部作风,还要有制度保障。这些年山东省围绕落实中央的要求,在制度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如提倡县委书记驻村蹲点,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包村、包企业,实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在基层开展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活动等等,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制度建设必须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约束力,要明确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违反的如何处罚。当前,尤为迫切的是要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没有监督,就不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作风。我们有些干部作风不正,甚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监督。加强监督,一要实行政务公开,凡是能够公开的事情,都应该让群众知道,特别是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公之于众。二要加强党内监督。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问题先在党内解决,避免给群众造成损害,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三要做好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是对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我们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经常亲自处理来信来访,及时研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四要加强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积极的舆论批评,扶正祛邪。为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最近,山东省正在全省进行干部作风问题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准备集中一定的时间,对全省干部作风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此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准问题,拿出解决的措施,使全省各级干部的思想作风有一个新的改进,努力形成刻苦努力多学习、身体力行倡清廉、扑下身子干事业的浓厚风气,推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