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关爱之心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这是吴官正同志走访山东省少管所时的谈话。
(1998年1月29日)
过年了,我代表你们的父母来看看,希望你们好好接受管教,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一技之长,争取重新做人。浪子回头金不换。你们年龄都还小,只要改造得好,真正悔过醒悟,是会有前途的。要用自己的努力来弥补过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有益的人。
干警同志们从事的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既代表国家实施法律管教,又像心理医生治疗他们的心灵创伤,还像当家长的呵护他们成长。大家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有精湛的医术、老师的严教和父母的慈爱。真正当好一个“管教”很不容易,大家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因人施管,因材施教。通过坚持不懈、耐心细致的努力,争取把绝大多数管教对象改造成为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有益于家庭的人。
这些孩子原本与其他孩子一样可爱,却由于种种原因失了足,犯了罪,这不能完全归咎于他们,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其中,有因父母离异没人管成了“混混儿”的,有受坏人教唆走了邪路的,有一时冲动不计后果酿成犯罪的,也有叛逆离家浪迹社会的。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多用亲情关爱,多从正面教育,多以规矩约束,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尽快过上正常生活。
公检法司机关不只是办案子,还要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安抚帮教。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特别是解除劳教的少年犯,要帮助找出路,使他们融入社会,不受歧视。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各方面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只要我们的工作跟上去,就能够巩固提升管教成果,就会降低重复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