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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

亲历共和国60年 作者:陈一然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主犯的回顾

导读:“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根据中央部署,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抓紧处理积压案件、做好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大规模地为党和国家以及各部门领导人平反。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首先为彭德怀、陶铸等同志彻底平反。此后,中共中央又陆续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贺龙、乌兰夫、彭真、谭震林、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以及周扬、邓拓、吴晗、夏衍、周小舟等党和国家各部门负责人平反昭雪。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陆续纠正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一批冤假错案,实事求是地弄清了党内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严肃认真地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在这种新形势下,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要求彻底审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罪行;审查康生、谢富治伙同林彪、“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残酷迫害大批老干部以及其他严重罪行;审查王力、关锋、戚本禹追随林以及其他严重罪行;审查王力、关锋、戚本禹追随林彪、江青、陈伯达、康生大搞阴谋活动的罪行。这些重大案件的审理与复查,对于进一步清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彻底摧毁其帮派体系,澄清党内外、国内外所关心的一些重大是非,对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979年初,党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领导同志参加的“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党中央对两案审理工作十分重视、作了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由于“两案”牵连人数众多。清查工作极其复杂,考虑到“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党中央决定对“两案”有牵连的人员实行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的政策。审理、复查一些重大案件的工作,是在全党、全军、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协作下共同完成的。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的一切罪名和所作出的错误决议,从而纠正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这一最大冤案。其次,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或遭受诬陷的中央一些部门平反。第三,对“文化大革命”中全国各地发生的事件、案件进行复查平反,对在此期间被错判的反革命案、错杀案件等进行改判或平反。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同林彪、“四人帮”进行英勇斗争而惨遭杀害的人,如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等得到了平反昭雪。第四,对“文化大革命”前乃至建国以前的冤假错案也进行了清理、纠正。中央先后为在“文化大革命”前受到错误批判的谭政、习仲勋、黄克诚、邓子恢等同志平了反。一些蒙冤多年的党的早期领导人,如瞿秋白、张闻天、李立三等也得到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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