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中星微电子的“中国芯”——“星光”系列大获成功,并赢得了市场。
无论是团队还是个人,都需要弄清自己的使命和目标是什么。
对于个人,我们都需要弄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使命。事业上的使命、生活上的使命、专业的使命。这些使命决定了我们要努力成为什么角色,拥有多大的牺牲的勇气。正如H. D.梭罗所说:“光勤劳是不够的,蚂蚁也是勤劳的。还要看你为什么而勤劳。”
2.争强好胜的个性
创业的动机来源于争强好胜
国内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俊峰,谈起自己创业的初衷,就缘于一种“争强好胜”的个性。
王俊峰原来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作为内地最早接触国际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他经常与国际大律师事务所打交道,还包括与一些来自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同行。
那时,国内律师业刚刚恢复,与国际同业差距巨大。从收入来说,内地律师每年才几千块钱收入,而香港普通律师年薪都可能过百万。王俊峰后来回忆说:“看着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律师在我们的国土上趾高气扬,甚至包括那些在外国律师事务所打工的中国人,也在国人面前异常傲慢充满优越感,不服气!这种被侮辱和蔑视的感觉,对年轻人有一种特殊的刺激,并在心底激起一股创业和必须要改变这种状况的冲动,就是这么简单。”
我曾看到过一个报道,说加拿大研究人员曾对20世纪在多伦多大学医学院担任过班长的四百多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两个现象:其一,在被调查者中7%的人后来被列入名人录。相比之下,普通同学中被列入名人录的比例仅为二百分之一;其二,那些班长的平均寿命比普通同学的平均寿命要短年。
因此,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班长容易成功和容易短寿的原因都非偶然,因为当班长的人通常都争强好胜。争强好胜者通常雄心勃勃、勇于取胜,敢于冒险,所以容易取得成功。当然,这类人为了实现抱负,不仅仅是敢于冒险,而且还敢于“玩命”,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睡不好觉,也不锻炼,所以健康状况不那么理想。
但是假如有这样一个选择:如果将你的一生命运由默默无闻变得大放异彩,你是否愿意牺牲年的生命?
我想这个问题很少有人会回答:不愿意。
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对争强好胜的观念误解。
在我们这个“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国度里,“争强好胜”是个贬义词。传统的观念认为:“满招损,谦受益”,“沉默是金,祸从口出”,甚至干脆表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谁要是“争强好胜”,就等于沾上了“爱出风头”、“爱表现自己”、“人际关系不好”的恶名,还可能落个“枪打出头鸟”的结局。
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争强好胜”究竟何罪之有?难道“争弱好败”就好?其实,争强好胜与是否正确没有任何必然联系。一个谦让的人,不一定内心不争强好胜;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做的未必不是有意义的事情。如果不“争强好胜”,我们为什么要在社会中提倡竞争?为什么我们要热烈期望中国崛起?
学生不应该进行竞争?
我在担任大学客座教授时曾遇到过来进修的中学教师,他们曾告诉我:现在他们不再把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然后寄给家长;也不再唯成绩是问,用学习成绩来评优提干,以避免学生在学习成绩上过于争强好胜,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质疑他们的教育方式?
我回答说:我觉得中西方的教育,都肯定不是不要争强好胜,也不是不鼓励竞争,因为从学校到专业再到个人,不可能没有竞争。关键在于要有正确的评价标准,将学生引向一个多元、开放的方向,而非零和竞争。譬如高考把德商、情商、兴趣、潜力等因素都排除,也不论学生将来是要成为一个政治人才、科学人才、管理人才,还是翻译人才、写作人才等等,都放在一个标准、一个成绩下“一考定终生”,这就明显不合情理。
自然界的生存规律天生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搜房网的总裁莫天全曾这样形容企业的争强好胜:“网络媒体只能做老大。做老大很舒服,做老二则很辛苦,至于老三恐怕很难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