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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谈赣南建设(2)

蒋经国论 作者:曹聚仁


问:“建设新赣南三年计划,部门庞大,目标宏远,以赣南之环境,其能逐步推进,渐次完成者,此基本之力量,究竟何在?此种力量,究竟由何而发生?”

答:“此问题至关重要,亦可谓为新赣南建设事业成败所系之重心问题。余今日可以告君,推动赣南建设事业之基本力量,吾人本发扬正气之精神,以为推行计划之原动力,以大公无私,除暴安良之精神,以实践吾人之理想,既不容有自私自利之企图,亦不许有畏首畏尾之习性。任何困难皆不足妨害吾人之发展,任何障碍皆不足阻挠吾人之前进。过去新赣南建设工作,所以能获得顺利进展,即赖此种精神充分发挥,今后吾人倘能本此精神继续发扬,即可保证吾人之理想,必可全部实现。此种理由,至为简单,因吾人既具有大公无私,除暴安良之精神,则自必亦具有实现计划贯彻命令之决心,同时自必有可以由此取得群众之绝对信任与拥护。君当知,群众具有不可思议之伟大力量建设事业。倘得人民绝对信任与拥护,则群众之伟大力量自可遵照建设之需要而作充分之发挥,群众之力量,得以充分发挥,则任何困难,皆可排除,任何障碍皆可摧破。总之,推进新赣南建设事业之力量,发生于群众,而其基本之动力,则为精神。”

问:“赣南自展开建设工作之后,因其进步之快速,出乎一般人之意料,故往往有人以惊异或神秘之眼光注视之。但新赣南之特点究竟何在?”

答:“赣南为江西之一部,建设赣南即建设新江西乃至建设新中国伟业之一部门,其制度与政令,即与其他地方完全一致,而其工作范围与建设目标,亦与其他地方完全相同。关于此点,君不妨将建设新赣南三年计划比过去十五个月中吾人之工作,详细覆按。则必能发现赣南之建设工作,既未越出本身工作范围,且无一不是以国父遗教,总裁训示,抗战建国纲领,地方自治实施方案以及省府命令为根据。吾人之任务,乃奉行命令,贯彻命令。此种工作,为责任所在,至为平常毫无特异之处。至于本人处事用人之目标,向抱定一本大公,力求实在,既不存穷富、亲疏、贵贱之歧视,亦不愿有敷衍苟安,虚张之恶习。社会上有少数人士,因习惯于过去松懈、纷杂之传习,以为赣南奉行命令之‘彻底’、‘固执’,系一种特殊作风,实则此为任何公务员之本务也。”至此,蒋先生复谓:“然余亦不否认赣南有一特点,即有一大批吃苦能实干之青年,现正埋头于赣南深山穷谷中,从事建设工作,既无名诸思想,亦不计较待遇,此种现象,实不易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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