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录二 谈赣南建设(4)

蒋经国论 作者:曹聚仁


问:“赣南地方,素极纷乱,自新赣南建设工作展开之后,不知治安情形,有否改善?”

答:“推行建设,须要安定秩序之环境,故治安之确保,至关重要,此点吾人早已注意及之。赣南地方,过去虽不安宁,但经一年之清乡工作,已大见改善。大股土匪,已完全消灭,零星散匪,已分别肃清,人民枪枝已全部登记,人民武力,亦早经编训完毕,故目前赣南治安,可谓极端宁安。去年冬防期间,不仅抢案未见发生,即是窃案,亦属稀少,由此即可证明赣南业已确保治安。最近本市所发生之谋杀命案,凶手于十六小时内,即告捕获,由此即足证明赣南警卫组织之严密。明年赣南之人民自卫队,将遵照省府之命令,改编于保安警察,使原来之自卫士兵,全数返归民间,此亦正合吾人之理想。因明年为第一次三年计划完成之年,其时因人民之生活,业已获得相当解决,自无人再甘愿充当土匪盗窃,是以自卫队亦必失其存在之价值。最近吾人正准备发动一军事建设运动,使人人都编队,人人都练操,人人都自卫,人人都当兵。兵即是民,民即是兵,藉以严密人民之组织,加强自卫力量,进而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之理想。”

问:“新赣南建设,既已获得快速之发展,但赣县之商业,为何反形萧条?有人认为此乃经济建设之失败,此种论调正确否?”

答:“此项问题之提出,乃由于惑于大都市之畸形繁荣而发生之误会,过去有一部分匆匆经过赣县之旅客,即往往发生此种错觉。余并不否认,赣县之商业,与战时各大都市相比较,常易使人发生萧条之感觉。但吾人必须认清,赣县萧条之商业,并非正当之商业,而系不正当之商业,此系不正当之商业呈现萧条现象,不仅不是表示经济建设之失败,正且表示经济建设之成功。赣县市面与其他战时各大都市所不同者,乃无充斥昂贵舶来品之百货公司,无灯火通宵之不夜街市,无拇战喧天之酒楼一饭千金,无奇装艳服之妓女,招摇过市,故易于使习惯畸形都市生活的,发生寂寞萧条之感觉。但此并非民众生活需要之所在,此种不正当之商业,不过专为满足少数腐败人们之需要,以供其浪费挥霍。此种畸形之现象,在建设新赣南过程中,实不容其继续存在。赣县此种不正当之商业,所以极度萧条,乃由于政府彻底推行战时节约,革除奢惰生活,禁赌娼禁卖仇货之结果。同时君请注意,赣县之正当商业,已日渐发达与繁荣。所谓正当商业,即供应民众正当日常需要之商业,民众日常之正常需要者最主要厥为油盐柴米以及书籍文具,赣县之油盐柴米以及书籍文具交易,目前极为盛旺与活泼,不仅足供人民需要,从无缺乏之虞,且价格远较各地为低,此即表示建设新赣南经济建设已收获极大成效。因赣南经济建设之目的在求国民生活满足,而非满足少数腐败人们之浪费。”至此,蒋先生复郑重说明:“有人以为赣县不保护商人,此为绝大之谬论。赣县县政府,确保地方治安,维持交通畅便,禁止苛捐杂税加诸商人,严厉束税务人员防止故意留难商人,此即政府充分保护商人之证明,亦即商人所望于政府者。凡正当之商人,在赣县经营商业,无不可获得政府之保障,但若企望政府保护不正当之商人,则完全不可能。因政府自不能听任奸商高抬物价,操纵市场,以及经营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而不闻不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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