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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三 苏联援华 156项 (1)

共和国历史的细节 作者:李颖


为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1950年2月15日,刘少奇在北京邀集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负责人、各外交使节、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举行盛大的庆祝宴会,并发表演讲,指出: 中苏两大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是久已存在的,然而,只有到了今天,由于中国人民的历史性的胜利,这种深厚的真诚的友谊,才用条约的形式把它确定与固定起来,因而就使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开始了一个完全新的时代。

中国与苏联签订大规模援建项目协定

可以说,毛泽东访苏,标志着中苏两大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蜜月时期,学习苏联成为最火暴的标语、口号。

在此时期,苏联老大哥给予中国人民的一份 大礼 就是著名的 156项 。它是同中国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分不开的。

要在经济极端落后的基础上尽快地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强国,首先必须充分利用本国的财力、物力、人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艰苦奋斗。同时,还要根据需要与可能争取外援。而当时的客观条件决定了,这种外援只能来自苏联等人民民主国家。

从1950年开始,中国同苏联签订了第一批委托苏联设计和成套供应设备的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的中苏协议书。根据国民经济恢复和建设的需要,第一批苏联供应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主要是煤炭、电力等能源工业,钢铁、有色、化工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的项目,共50项。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为了巩固国防,取得战争的胜利,1953年5月,我国以国防军事工业及其有关的配套项目为重点,与苏联签订了第二批苏联供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中苏协议书,共91个项目,即2个钢铁联合厂,能力各为120万 150万吨;8个有色冶金企业,8个矿井,1个煤炭联合厂,3个洗煤厂,1个石油炼油厂,32个机器制造厂,7个化学厂,10个火力电站,2个生产磺胺、盘尼西林和链霉素的医药工业企业和1个食品工业企业。

1954年10月,我国又与苏联签订了第三批苏联供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中苏协议书,引进能源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等项目共15项,并决定扩大原订141项成套设备项目的供应范围。

至此,与苏联签订的援建项目共计达到156项,这就是以后通称的 156项 。

1955年3月,又与苏联签订了新中苏协定,协定包括军事工程、造船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等建设项目,共16项;随后,通过口头协议,又增加2个项目。由于对项目进行增减和拆、并等调整,到 一五 计划末期,苏联援建项目共计为166项,但习惯上仍称为 156项 ,这当中实际进行施工的为150项。

与此同时,中国和东欧各国也先后签订协定,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合计也有100多项。

初步奠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工业技术基础

苏联和东欧各国帮助建设的项目,规模都是比较大的。我国从苏联和东欧各国引进的成套设备项目,几乎都是为建立中国工业化基础所必需的重工业项目。这些项目形成了中国上世纪50年代工业建设的核心。 一五 计划中就明确规定,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之一是 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

156项 的主要项目有:鞍山、武汉、包头三大钢铁联合企业,长春第一汽车厂,武汉重型机床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兰州炼油化工设备厂,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等。此外,规模比较大的外援项目还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帮助建设的西安仪表厂,郑州砂轮厂;捷克斯洛伐克帮助建设的辽宁电站,影片洗印厂;波兰帮助建设的新中国糖厂和佳木斯糖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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