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参加过农民暴动,张子善在国民党狱中进行过英勇的绝食斗争
黄敬: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
毛泽东:正因为他们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
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进入高潮。为了支援前线,10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产节约运动。12月,根据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的贪污腐化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 运动。斗争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抓住典型重大案件,加以处理,形成了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先后任过中共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虽然为革命立过功,但因堕落成为大贪污犯,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关于此次事件的前因后果,时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 三反 工作的薄一波有过较为详细的回忆,现摘录如下:
刘青山、张子善是1931年和1933年入党,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老干部。刘青山参加过1932年高阳、蠡县的农民暴动,曾被国民党逮捕,在敌人的严刑逼供下,坚贞不屈。张子善1934年被国民党逮捕入狱,曾参加狱中的绝食斗争,在敌人面前表现了共产党人的英雄气概。应该公正地说,他们的确曾经是党的干部队伍中的佼佼者,曾经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上出生入死地苦斗过,曾经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但是,进城后,他们在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下,贪污腐败,蜕化变质,成了人民的罪人。
刘、张的犯罪事实主要是:
(1)利用职权,盗用公款。他们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水灾区造船救济贷款,以及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共计171亿元(旧币,下同),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 机关生产 。
(2)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经营活动。他们勾结奸商张文义等,以49亿元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蒙受21亿元损失。为了从东北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救灾款,并派人冒充军官进行倒买倒卖。
(3)破坏国家政策。他们以高薪诱聘国营企业的31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非法的 建筑公司 ,从事投机活动。
(4)盘剥民工。在兴建潮白、永定、大清、龙凤、海河等工程中,他们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从中渔利达22亿元。
(5)腐化堕落,拒不悔改。他们从盗窃的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共3.7亿元以上,其中刘1.8亿元,张1.9亿元。刘吸毒成瘾。张为逃避罪责,曾一次就焚毁单据300多张。
刘、张的罪行,早在 三反 前就激起了干部和党员的不满,但在他们上欺下压的家长式统治下,一直未能公开揭露。这说明,没有一定的气候,这类问题是不容易解决的。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坚持正义、坚持党的原则的干部总是要站出来揭发和斗争的。
1951年10月,天津专署一位副专员向河北省委组织部揭发了刘、张的若干违法乱纪事实后,引起了河北省委的重视,并进行了调查。11月下旬,河北省委召开第三次党代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华北局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斗争的部署。与会代表集中地检举、揭发了刘、张的贪污罪行。根据刘、张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委建议省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