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生存与竞争的学问(10)

党史商鉴 作者:周大江


相信在微观层面的经济生活中,“诚信缺失”所带来的恐怕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损失,更多的负面影响是无法用财务数字去统计和衡量的,也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从企业生态系统的视角来审视“诚信缺失”的危害则更加耐人寻味。因为不诚信的最大受害者,其实是那些“非诚信行为”的制造者。只不过,这种“受害”并不经常表现为具体的、及时的和直接的财务数字,才会令人“视而不见”,甚至把自己的“玩火自焚”的结局天真地归结为自己的运气不好。

有位曾经红极一时的“企业家”就曾说过一句话,“别把运气不好的人当骗子,”说这话的时候他正面临来自多方面的质疑。如今,当辉煌如过眼云烟,人们终于发现这位被众多媒体追捧的“扭亏明星”,正在逐渐无可奈何中逐渐显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曾经的“扭亏神话”可能又是一次精心设计的数据骗局。至少可以肯定的事实是,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在2005年5月上旬表示不再担任这位“扭亏明星”旗下的上市公司的审计师,理由是德勤未能取得足够证据以证实该公司2笔分别高达亿元和亿元的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不诚信的人或组织总是将未来押赌于运气的侥幸,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的运气总是不好,无论多少次渡过风口浪尖的危局,最后都难逃厄运。

这显然不是运气好坏的事。

企业(经理)日常运营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与繁荣,简言之,就是创造、维护、深化和扩展企业与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本书第一章,介绍了维系组织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除了法律契约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心理契约”。其实,企业与其他所有利益关系人之间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心理契约”。

更重要的是,在维系企业与利益关系人之间的纽带中,“心理契约”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相比之下,法律契约不过是一种“备份”。一旦动用法律契约,也就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关系出现了裂痕,甚至是关系终结的前兆,在中国尤其如此。

“心理契约”的有效性取决于这样的前提,即契约双方都假设对方是诚信的。如果没有这个假设,也就不存在“心理契约”所能发挥作用的空间。在70年前国难当头的时刻,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无与伦比的号召力,正是源自它们之间长期形成的某种“心理契约”。正如毛泽东1936年12月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的伟大的历史成就,使得今天处在民族敌人侵入的紧急关头的中国有了救亡图存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有了一个为大多数人民所信任的、被人民在长时间内考验过因此选中了的政治领导者。现在共产党说的话,比其他任何政党说的话,都易于为人民所接受。”(《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5页)

GE前CEO杰克·韦尔奇曾经指出:“任何一家想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企业都必须认真对待‘诚信’二字。”香港长江实业公司董事长李嘉诚也曾说过:“一时的损失,将来是可以赚回来的,但失去了信誉,就什么也做不成了。”

因此,没有基本的诚信原则就不存在心理契约的效应;缺乏心理契约的合作关系几乎是没有意义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诚信缺失”最直接的结果是导致企业生态系统的崩溃。但这种崩溃不会马上到来,因为真相的发现过程是滞后的。

企图通过不诚信行为进行投机的经理们总会企图在“真相”被发现之前实现某种目的,或者说,他们总会怀着某种侥幸心理:在真相被发现之前已经实现了部分或全部目的,因此就可以不在乎真相的最终暴露。这同样是一种掩耳盗铃的错觉。大量的证据表明,他们在真相暴露之前实现的目的越多,在真相暴露之后所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非法摄取的利益或者说因为非法或不道德行为而为他人造成的损失,最终都会转换为法律或道义的制裁。这似乎又是一个无须论证的公理。

企图通过不诚信行为进行投机的经理们另一种典型的侥幸心理,就是过于高估了自己“设局”的能力,而低估了其他利益关系人的“破局”智慧。

总而言之,不诚信行为的最终结局,一定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这不是情绪化的诅咒,是人间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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