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大将》一书在叙述粟裕1948年5月谦让陈毅,自己只担任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代政委时也说:“谈起这段历史,人们在称赞粟裕高风亮节的同时,也深深为这位战功卓著的军事家、战略家惋惜:粟裕让出的不仅是当时的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也让掉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实行军衔制的共和国元帅军衔。”⑧在叙述粟裕原本为侗族,本人却一直不知道时,又指出:“史学家和民族学家不无感慨地说:如果粟裕早知道自己是侗族,1955年实行军衔制的时候,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肯定会出现一位侗族元帅。”⑨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1955年2月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其中第二章第9条规定了元帅军衔的授予标准:“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这就是说,授予元帅军衔有“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者“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条即可。按此标准,粟裕显然完全符合第二条,所以当时民主人士认为粟裕“是可以当元帅的”。
从“领导战役军团”来看,粟裕一直负责战略方面军的实际领导责任。抗日战争胜利不久,粟裕即是当时全国七个大军区的野战军司令员之一。其他军区的野战军负责人分别是:晋察冀军区聂荣臻;晋绥军区贺龙;晋冀鲁豫军区刘伯承;山东军区陈毅;中原军区李先念;东北军区林彪。这七大军区的负责人除粟裕、李先念以外,其余5人1955年均为元帅军衔(授衔时,李先念已在地方工作,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未被授予任何军衔)。
1947年1月,华中军区与山东军区合并为华东军区,华中野战军与山东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在此之前的1946年10月13日,在司令员在位的情况下,中共中央明令副司令员粟裕负责华东野战军的战役指挥。同一时期,其他方面军负责战役指挥的分别是: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林彪、中原野战军(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华北军区(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后来均授衔为元帅。1948年5月,陈毅调任中原军区与中原野战军后,粟裕被中共中央任命为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本可名至实归担负起华东野战军的领导与指挥重任。如此,作为一个大方面军的最高首长,他在1955年显然将与彭、林、刘同列,成为疑义不多的元帅人选之一。但粟裕真诚谦让,请求中央保留陈毅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的名义,自己仅任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代政委、代前委书记职务。尽管如此,陈毅还是离开了华东野战军,赴中原军区与野战军履职,粟裕以代司令员、代政委的名义担负起了华东野战军全面的领导与指挥责任。显然,粟裕虽让掉了司令员兼政委的名义,却并没有让掉司令员兼政委的责任,也就是元帅的责任。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改编为第三野战军后,粟裕以前委书记的身份继续主持三野前委工作,率领三野全军作战。直至1950年8月全国解放战争基本结束后,才因病离职休养。
1949年6月,军委两度明示粟裕担任台湾战役总指挥,这一职务显然是野战军正职。从指挥兵员来看,攻台部队包括第三野战军全部及其他野战军一部达16个军65万人以上,还包括军委配属的空军和海军。从指挥员人选看,粟裕曾经建议攻台总指挥由四野司令员或二野司令员担任。由于台湾战役将对整个太平洋地区和东南亚局势影响极大,加上粟裕一贯的谦逊和有其他野战军一些部队参战,粟裕于1950年6月上旬请求军委直接组织指挥台湾战役。6月下旬,粟裕再次提出,请中央派二野司令员刘伯承或四野司令员林彪来主持台湾战役,他本人作为华东地区的军事领导全力协助该战役的组织指挥。军委和毛泽东出于对粟裕军事才能的信任,仍决定由他负责攻台作战。这一决定改变了粟裕长期负责大战略区的军事,却只以副手名义出面的局面。
1950年7月,军委任命粟裕为东北边防军司令员,准备令其担负抗美援朝指挥之责。在东北边防军改称为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0年10月19日正式出国以前,第四野战军13兵团、42军以及50军、第三野战军9兵团、第一野战军19兵团等部即相继被划归东北边防军建制,军委计划东北边防军辖11个军36个师连特种兵总队及后勤部队,共约70万人。显然,粟裕被授予的东北边防军司令员,同样是典型的野战军(方面军)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