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战后对日本“以德报怨”(6)

蒋介石与日本的恩恩怨怨 作者:翁有为


日台和约签定后,日本谈判代表河田烈就日台和约中放弃战争赔偿的条款向蒋介石致谢,蒋介石表示:“那是当然的,中日两国关系与其他国家不同。”声称中国不会“以严厉之条约加诸日本”〔21〕。

蒋介石与日本签订和约,最终放弃了日本战争赔偿。应该说,放弃赔偿要求,一方面有蒋介石屈服于美国压力的因素,另一方面还在于蒋介石反共的需要。蒋介石从一开始就对投降的日本“不念旧恶”,“以德报怨”,其目的是为了拉拢日本共同反共。1949年夏,菲律宾总统特使在台湾高雄拜会蒋介石,会谈中提到了日本赔偿问题,蒋介石问菲律宾作如何打算。对方回答说,菲律宾打算向日本索赔80亿美元。菲方特使反问蒋介石,中方打算索赔多少?蒋介石回答说:“引起这次大战的是日本军阀,不是日本国民”,“让日本国民背负赔偿的责任是决不公平的”;“八十亿美元的赔偿加诸战后日本国民,如同剥夺日本全体国民的生命,在赤色帝国主义虎视眈眈的时候削弱日本,决不是为了亚洲安定与和平的上策,必须在亚洲形成未来强有力的防共国家。现在创造历史的钥匙掌握在我们手里。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充分利用这个机会”〔22〕。

对于放弃日本战争赔偿一事,顾维钧在回忆录中写道:

事情有时令人难以理解。像赔款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台北政府竟会突然做出出人意料的决定。中国人民受害十四年,不但受伤亡之苦,而且受财产损失与生活艰辛之苦。我认为台北至少应该在完全屈服于美国的压力之前,把赔款问题加以慎重考虑。……在我看来,政府在要求日本赔款问题上,是可以坚持较长时间的。〔23〕

台湾历史学家许介鳞先生对此评论说:

日本之富国强兵,资金来自中国付给之二亿三千万两赔款。日本战败求和,孰决定不需分文赔偿?当政者之责任,人民得追诉否?中国战败赔款,战胜“以德报怨”一笔勾销,此事慷人民之慨也。人民哭诉无门,岂不悲哉!〔24〕

另外,在日台和约中,对十几年战争期间的人民私产损失赔偿只字未提,这对饱受战争之苦的中国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据不完全统计,仅八年抗战期间,人民私产损失就达三百亿美元,“依照第一次世界大战赔偿先例,政府损失可不赔偿,但人民损失必须赔偿。何故对日和约,我国人民损失之三百亿美元,毫未提及?”〔25〕

针对日台和约,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于1952年5月5日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中国政府不承认日台和约,不放弃日本战争赔偿的权利。

中国正式放弃战争赔偿要求是在1972年。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成功访华,这给一贯追随美国反华的日本不小的震动。这年夏天,日本田中角荣新内阁发表声明,表示了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当时,中苏关系破裂,西方又对中国封锁包围,中国处于东西夹缝之中,安全环境极为恶劣。中国也亟须打破坚冰,与美日等改善关系。中日恢复邦交最敏感的话题之一就是战争赔偿问题。日本在过去的十几年侵略战争中,烧杀抢掠,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了数百亿美元的公私财产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战争损失的权利。日本政府希望中国政府在此问题上高抬贵手。

为了恢复中日邦交正常化,中国政府已经思考过日本赔偿问题。中国政府认为,中日邦交之前,蒋介石已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的小。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的态度,有利于日本靠近我们。如果要求日本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到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日本人民将被迫长期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26〕鉴于此,中国政府决定,放弃向日本要求战争赔款的权利。中国政府向当时访华的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披露了这一决定。回国后,竹入义胜把中国方面的决定带给田中角荣,田中角荣立即做出访华决定。

田中角荣于1972年9月25日抵达中国访问,中国政府向日本正式表示放弃对日本战争赔偿的要求权。田中角荣对中国放弃赔偿的要求表示感谢,并说:“我将永远铭记中方这一超越恩仇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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