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元培通过大学院照顾鲁迅(1)

鲁迅时代何以为生 作者:陈明远


到头来还是由担任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的蔡元培,于1927年12月主动给鲁迅送来一个不用上班就可以拿到300圆干薪的特大饭碗:中华民国大学院特约著述员(又称特约著述员)。

一年之后,这个饭碗又在蒋梦麟任部长的教育部里改名为“教育部编辑费”。

蔡元培曾在他的《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中说过:“大学院时代,设特约著述员,聘国内在学术上有贡献而不兼有给职者,听其自由著作,每月酌送补助费。吴稚晖、李石曾、周豫才诸君皆受聘。”(收在《自传之一章》书中)

这个“特约著述员”,在商务版的《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中,有它的自1927年12月起至1948年1月止的20多年中共有124人的名单,称作“专门人员”中的“特约编辑”。其第一批,是五个人,即吴稚晖、李石曾、马夷初、周豫才、江绍原。都是1927年12月同时聘任的。

现在的《鲁迅书信集》中,也有三封信谈到此事,不过称作“特约撰述员”罢了:

(1)昨由大学院函聘为特约撰述员,已应之矣。(1927年12月19日致邵文熔信)

(2)绍原经济情形,殊可虑。但前两星期(即18日,实际上只隔9天。因为18日是星期天,25日又是星期天,信是26日写的,所以这里是倒数上去的第二个星期天之意),有一个听差(我想是蔡“公”家的人)送大学院的聘书到我这里来,也有绍原的一份,但写明是由胡适之转的。问他何时送去,他说已送去过了,胡博士说本人不在沪不收。我本想中途截取转寄,但又以为不好,终止了。后来打听季茀,他说大约已经寄杭了,星期二(十九)付邮的。莫非还未到么?倘到,则其中有一笔钱,可以过年。(1927年12月26日致章廷谦信)

(3)被裁之事,先已得教部通知。蔡先生如是为之设法,实深感激。惟数年以来,绝无成绩,所辑书籍,迄未印行,近方图自印《嵇康集》,清本略就,而又突陷兵火之内,存佚盖不可知。教部付之淘汰之列,固非不当,受命之日,没齿无怨。现北新书局尚能付少许版税,足以维持,希释念为幸。(1932年3月2日致许寿裳书)

这件事,从上面三封信中已经可以了解它的大致情况:(1)这是出自蔡元培的善意,照顾鲁迅的生活,好让他自由写作;(2)鲁迅的接受聘任,是为了出版他所辑集的《古小说钩沉》之类的书,正像他在厦门大学时也曾把此书想交由学校出版一样;一般书店要赢利,是不容易出版这种书籍的;(3)除此之外,鲁迅绝未为他做过任何别的工作;(4)因此之故,也由于别的原因,最后是被裁撤;(5)蔡元培还要去争回来,鲁迅以为不必。

关于这次重要的应聘,在《鲁迅日记》上也可以查考出它的经过。为了对此事的轮廓认识得更清楚些,现在把它的全部过程,摘要表述如下:

1927年12月18日,收到聘书和本月薪金三百圆。

1928年1月31日,收到本月薪。隔一个月。3月12日,收到2月份薪。以后每月都收到上月薪。12月31日,收到11月份薪。(其中11月起不算“大学院”而称教育部,这是因为10月24日起,大学院改成了教育部,特约著述员仍旧蝉联,但名义恐怕已经改成“特约编辑”,所以薪水也改记成“编辑费”了)本年内,共收到11个月的薪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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