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一位曾和他们有交往并一同投身革命的"老冀中",感到相当震惊。他回忆说:"刚解放时,我到杨柳青张子善家做客,他穿得很朴素,连家具都没有,很是清贫。没想到,只一年多的时间,他竟会变成了这个样子。枪毙他们时,我在家里听广播,当时把我惊呆了。这怎么是真的呢?简直不可思议……"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落入法网,可谓咎由自取。但是,人们不禁要问: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犯罪为何能够发展到如此地步?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呢?显然,上级党委和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说,李克才向河北省委一位领导反映刘青山等人的问题时,这位领导不以为然,说:"刘青山吸毒,我知道,累出来的毛病嘛!何况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并意味深长地批评李克才:"小李呀,你要注意与老刘和老张搞好团结!"更有甚者,这位领导私下里还说出这样的话:"卖主求荣,不好!"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在给华北局的报告中,自请处分。报告写道:"他们违法犯纪胡作非为,为时已久,而省委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未能及早觉察处理,给以严格的教育,致使国家资财和党的影响受到巨大损失,刘、张二犯走上了不可挽救的道路,实甚痛心。请求给我们以严格处分,以教育全党。"
12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也就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写出了报告,并检查了省政府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请求给以处分。
更令人赞赏的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不仅勇于承担责任,而且把"检讨"在报纸上公开发表。
在12月30日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正式向全国公开后,党内外群众震惊、高兴、感动,还有反思;他们拍手称快,衷心拥护,同时许多人都认为河北省委必须认真地深刻进行检查,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
当时一些人投书《人民日报》质问道:刘、张小集团进行贪污行为已有一年之久,而天津地委同志和李克才等亦不断有过检举、报告,河北省委为什么长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物,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