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是杀?还是不杀?人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8)

反腐风暴:开国肃贪第一战 作者:王少军


薛迅最后说:"同志们,我们绝不允许这样的大罪犯继续存在,允许了他们的存在,就是鼓励了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要求河北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他们死刑并立即执行。我要求参加这个大会的所有同志完全赞成我们的控告!"

"坚决要求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会场上顿时掌声雷动,口号震天。

接着,天津专区宝坻县黄庄镇农民孙树林,代表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灾民和民工,在大会上控诉了二犯的罪恶:"……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个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个。还有……"一桩桩,一件件,孙树林泣不成声的控诉,刘青山、张子善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与会人员极大的义愤。

最后,孙树林极为愤恨地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刘、张二犯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在简述了刘、张二人的犯罪事实后,宣布:

刘、张二犯在资产阶级思想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利用职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贪污、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有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已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宣读判决书的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曾任原十专署专员,而张子善时任十地委书记--原专员审原地委书记。

在公审大会前夕,宋志毅曾以双重身分--过去的战友、同志和今天的审判官,见了张子善一面。此时的张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过去大家的批评、抵制,甚至揭发,都是为了挽救我和维护党纪国法,这样做是对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过两次监狱,过去是坐敌人的,搞学潮,在监狱作过绝食斗争,是为革命,是光荣的。现在坐自己的监狱,是犯了罪,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恶劣影响,是可耻的。现在吃不下饭,可不是绝食,是负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为戒",把我当成一个敲钟的棒,用我来敲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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