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军区针对所属各部队运动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进展迟缓的情况,发出紧急指示,作出明确规定:"(一)团以上机关必须在五天内发动起群众,用七天时间进行民主检查(即个人坦白、群众检举和组织检查),五天做好结束工作;连队则三天发动起群众,五天进行民主检查,三天做好结束工作。(二)改变平时工作方法,大张旗鼓,雷厉风行,集中力量进行三反斗争,整编工作一律暂缓。(三)各军、分区、军直、教导团等三天一次向军区作报告。(四)三反运动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各级组织务必大胆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绝不允许拖泥带水,敷衍了事,要在1月份内做出显著成绩,彻底解决问题。"毛泽东对此大加赞赏,在西康军区送来的报告上批示:"此件很好。真是雷厉风行,没有拖泥带水。发给各大军区及志愿军参考。"
南京部队学习了中央转发的北京市的"三反"经验后,采用限期坦白检举、点名批评以及停职审查有问题的领导干部等办法,迅速推进"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华东军区及时派出工作组,总结南京部队的经验,概括成五条:一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领导者自我检讨,并亲自到群众中宣传鼓动,组织积极分子发言。二是警惕和纠正官僚主义者用会场纪律、发言秩序以及尊重领导等为由压制民主,防止贪污浪费分子趁机漏网。三是对积极发言的人,不问动机如何,要让其发言。四是对贪污、浪费不要忙于区别。五是运动初期重点使用几次撤职查办、停职审查以至逮捕等办法是必要的。毛泽东认为这些经验很好,值得向全军推广:"看了华东军区党委1月13日的报告,甚为高兴,方针正确,劲头很大,望全军仿办。以此为标准去检查所属各单位的报告,凡属不痛不痒敷衍塞责者,其领导人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这类报告应立即予以批判。"
西南军区党委在接到中央的指示后,立即电告各部队,军区首长还分赴各地督促和指导,要求各级首长亲自上"前线",以自我检讨结合动员报告,层层带头,普遍展开坦白检举,使得运动进展较快。军区直属机关在1952年初即已全面转入重点反贪污的斗争。在运动进行中,西南军区党委发现各单位、各部门普遍都有"小公",即机关生产,这些"小公"绝大部分来路不正,对干部腐蚀极大,于是下令取缔或收归公有。1952年1月15日,毛泽东在西南军区开展"三反"运动第三周简报上批示:"西南军区党委1月12日报告很好,其经验和华东军区党委1月13日报告所述经验,大体相同。我们不怕贪污人数多,款数大,只怕不能发动群众斗争,不能把大中小各类贪污分子全部弄清楚。拿华东军区和西南军区这两个报告为标准去检查各级军区和各军的报告,就可以看出哪些是认真作检讨和认真发动群众斗争的,哪些是空话连篇,敷衍塞责的。对于这两类报告,必须表扬前一类,批判后一类,使三反斗争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