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军区"三反"复审定案时发现,"全军区原共打虎1231只,其中1亿元以上的14只。第一次甄别定案,(只能)定虎276只,其中1亿元以上的三只。经过复审以后,现肯定贪污在1000万元以上的227人,1亿元以上二人。原打为虎,现下降千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者205人;降至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者535人;降至100万元以下者213人;确定查明无贪污者24人。"另外像"安康军区原打虎112只,第一次定虎33只。经复查后,真正贪污千万元以上的只有11人,占原虎数的11%。"
苏南地委因为"打虎"战役中普遍发生逼供现象,不少"老虎"打冒,甚至打假了,最后发现"原反出来的贪污千万元以上的老虎有5471人,经定案后,结案的占16.4%;销案的占76.2%"。
造成"三反"运动、特别是"打虎"阶段出现偏差和过激行为的原因,一是"反右倾"思想所致。当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发动"三反"斗争时,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三害"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思想上麻痹右倾,动作迟缓,致使"三反"运动迟迟开展不起来。在中央的一再严辞督责下,领导带头,逐级"下水洗澡",右倾麻痹思想遭到严厉批判,"三反"运动遂得以迅速展开。反右倾成为"三反"运动中一种主导性倾向,在反右倾的惯力作用下,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了"宁左勿右"的心理,急于完成"打虎"任务,甚至以超额完成"打虎"指标来表明自己"左"的立场,使得群众性的"打虎"战役失去了应有的控制。
二是群众运动本身固有的弊端所致。"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是共产党的一贯主张,也是共产党夺取胜利的一条成功经验。"三反"运动之所以采取群众运动方式进行,即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共产党的领导经验所决定的。狂风暴雨般的群众运动在猛烈冲击腐败现象的同时,也显露出其本身的弊端:由于新中国刚刚建立,各种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本身就缺乏种种制约,再加上群众的斗争热情被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后,当贪污分子拒不坦白、狡猾抵赖时,往往会激起群众的愤怒而使他们走向极端。运动的群众或群众的运动这时已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可能在严格遵守政策和法律界限上自觉停下来,因而在"打虎"高潮时,许多地方和单位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逼、供、信"和体罚、私刑等现象。
三是信息失实所致。"由于运动开展得迅速、猛烈,各地在反右倾之后的一个短时间内未能掌握实事求是的精神",致使"打虎"的预算数字不断攀升,甚至被查出的"老虎"就是过火行为的结果。各地把这样的"打虎"预算或查出的"老虎"数字信息汇报给中央,不能不引起中央对全国"三害"问题严重性的判断。而中央根据这些失实的信息作为决策的基础,采取大胆怀疑、分配任务、追加指标、施加压力等做法,迫使各地各单位不得不紧跟中央步骤,紧跟"打虎"形势,甚至演变成为完成任务而"打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斗争过火和"左"的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