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留学期间,与韦莲司女士交往过程中,据以上资料来看,是有过一段暧昧的关系,但他们终未形成三角恋爱关系,可以说是“发乎情、止乎礼”。这一点也可从他后来在1921年与高梦旦的对话中得到证明。高赞扬胡与冬秀的婚事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胡答对说:“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又说:“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可见思想上是有斗争的。然而,胡适毕竟是自幼受传统教育很深的人,母命难违,所以他说:“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这就是他对待家庭、婚姻、朋友的态度。正因为如此他的朋友很多。在留学时经常往来的有赵元任、任鸿隽、杨杏佛、梅光迪、朱经农、张奚若、张慰慈等;女朋友除韦莲司女士外,与廋琴女士、陈衡哲女士等都很要好。胡适提倡文学革命、试作白话诗,他们都从不同的角度给了帮助。但梅光迪反对白话文最力,他曾劝胡适“不要用新潮流去哄国人”。胡适回答他说:“法国革命始于‘作诗如作文’”。表示了决不后退的奋斗精神,并指出使用白话文的深远意义。任、杨等人,虽然反对过他,但后来态度有变化,与他作白话诗,互相唱和,事实上给他许多帮助。他与陈衡哲女士认识较晚,此前虽未见面,但见解较一致,积极支持他的文学革命主张,所以通信很多。他们1916年同为《留美学生季报》编辑,1917年胡任主编,陈为编辑之一(15人中排第一名)。第一期上,胡适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及多篇诗文。陈刊出白话小说《平和与争战》。第二期上,陈又发表白话小说《一日》,诗《寒月》、《西风》两首及《记某军官之言》等诗文。在我国文学史上,作白话文小说,她算是较早的一位。之前,她翻译外国小说,还是用文言文哩!显然她作白话文是受了胡适的影响,可见他们这时在“文学革命”的旗帜下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了。这种友谊当然是很珍贵的。所以胡适在未见面前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竟向她写了40多封信,这是可以理解的。胡适在总结自己的文学生涯时说,“若无叔永、杏佛,定无《去国集》。若无叔永、觐庄,定无《尝试集》。”又说,“回首四年来,积诗可百首。‘烟士披里纯’,大半出吾友。”由此可见,胡适在文学事业上的成就,是与其朋友的切磋问难分不开的。当初谁也没想到他们讨论白话文,试作白话诗竟会在中国文化史上开创了新文学革命的新篇章。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他们都是有贡献的,值得纪念。
1917年5月22日,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通过博士论文的最后考试,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于是结束了7年的留学生活。之前陈独秀来信说,“孑民先生盼足下早日回国,既不愿任学长,校中哲学、文学教授俱乏上选”,将虚位以待。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没有等拿到博士文凭,毅然决然,决定回国。在一首“将归之诗”里,他说:
“此身非吾有:
一半属父母,
一半属朋友。
便即此一念,
足鞭策吾后。
今当重归来,
为国效奔走。”
以此来表达自己回国的心愿及那时的思想情绪。行前胡适曾拜访杜威教授,杜威嘱咐他说,今后有关于远东时局的言论,可以寄来,当代为找地方发表,表示十分关切,为此他十分感激!随后胡适于1917年6月9日离开纽约,即到绮色佳,与康奈尔大学的师友们辞行。时住韦莲司女士家。他说:“在绮五日,殊难别去,韦夫人与韦女士见待如家人骨肉,尤难为别。”(见留学日记)14日离绮色佳,经加拿大乘船过日本,与张慰慈同行回国;张为胡适在上海澄衷读书时的老同学,1912年来美,后在埃阿瓦大学(University of Iowa)得博士学位。舟中无事,一天胡适在日记中节录了国内进步文学团体“南社”社员柳亚子寄杨杏佛信一则。其中有批评胡适的白话诗的话,略谓“彼创文学革命。文学革命非不可倡,而彼所言殊不了了。所作白话诗直是笑话。”又说:“文学革命所革在理想不在形式。形式宜旧,理想宜新,两言尽之矣。”胡在节录了上述言论后,反驳说:此书未免有愤愤之气。其言曰:“形式宜旧、理想宜新。”理想宜新,是也。形式宜旧,则不成理论。若果如此说,则“南社”诸君何不作《清庙》、《生民》之诗,而乃作“近体”之诗,与更“近体”之词乎?从上所述,可见当时一些较进步的诗人,对白话文作诗也是持有异议的。
7月5日船进横滨港,得知国内张勋拥宣统复辟之消息。他认为,复辟之无成,固可断言。但今后国家将处于混战之中,使他心忧,所以他说:“此时之稳健派似欲利用武人派之反对复辟者以除张勋一派,暂时或有较大的联合,他日终将决裂。如此祸乱因仍,坐失建设之机会,世界将不能待我矣。”(见留学日记)胡适原以为自己回国是参加建设工作的。没想到国内情况竟糟糕到如此地步,事与愿违,故发出“世界将不能待我”之感慨。
7月10日到上海,他的二哥绍之,侄儿思聪及老友汪孟邹、节公、章洛声等到码头迎接。久别重逢,大家都有不胜今昔之感。胡适见他二哥年仅四十一,而须发皆已花白,感慨地说:境遇之易老人也!